******区2026年度娄店镇李楼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结果公告
****受****的委托,就******区2026年度娄店镇李楼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区2026年度娄店镇李楼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
2、交易项目编号:****
3、采购项目编号:商睢财采磋-2026-23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预算金额:****907.80元;最高限价:****907.80元。
二、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于2026年7月6日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1、磋商时间:2026年7月17日
2、磋商地点:****交易中心评标室
3、磋商小组名单:陈永丽(业主代表),李威,王翠华
四、磋商结果
经****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成交供应商:****
成 交 价:****095.37 元;大写:叁佰零柒万柒仟零玖拾伍元叁角柒分
注册地址:**县王庄寨镇三合楼村
五、主要成交标的
| 工程类 |
| 名称:******区2026年度娄店镇李楼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 磋商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施工完毕 质量要求:合格 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全免费质保 项目经理:张鹏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豫241****89542 |
六、否决供应商及原因
无
七、供应商得分情况
1、投标单位:****;主观因素评分得分:34.33分;客观因素评审得分:15分;投标报价算分得分:25.35分;最终得分:74.68分
2、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得分:33.99分;客观因素评审得分:15分;投标报价算分得分:25.49分;最终得分:74.48分
3、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得分:32.66分;客观因素评审得分:16分;投标报价算分得分:25.57分;最终得分:74.23分
4、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得分:33.66分;客观因素评审得分:15分;投标报价算分得分:24.88分;最终得分:73.54分
5、投标单位:**正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得分:30.33分;客观因素评审得分:15分;投标报价算分得分:26.97分;最终得分:72.3分
6、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得分:26.98分;客观因素评审得分:15分;投标报价算分得分:30分;最终得分:71.98分
7、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得分:31.32分;客观因素评审得分:15分;投标报价算分得分:25.41分;最终得分:71.73分
8、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得分:28.32分;客观因素评审得分:13分;投标报价算分得分:29.35分;最终得分:70.67分
9、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得分:32分;客观因素评审得分:13分;投标报价算分得分:25.18分;最终得分:70.18分
10、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得分:30.99分;客观因素评审得分:14分;投标报价算分得分:24.7分;最终得分:69.69分
11、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得分:30.65分;客观因素评审得分:14分;投标报价算分得分:24.9分;最终得分:69.55
分
12、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得分:29.32分;客观因素评审得分:15分;投标报价算分得分:24.62分;最终得分:68.94分
13、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得分:28.32分;客观因素评审得分:14分;投标报价算分得分:25分;最终得分:67.32分
14、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得分:28.66分;客观因素评审得分:13分;投标报价算分得分:24.78分;最终得分:66.44分
15、投标单位:**金益****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得分:28.01分;客观因素评审得分:12分;投标报价算分得分:26.26分;最终得分:66.27分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中规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为中标价的1.03%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31694元。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该项目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地址:**市**区娄店镇
联系人:陈永丽
联系电话:152****3532
2、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示范区**大道与宇航路交叉口国泰居10楼1012室
联系人:王娟
联系电话:177****5523
3、监督单位:****政府****中心
联系电话:0370-****539
地址:**市**区珠江路3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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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