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布局,保障我旗群众享有便捷优质的就近健康服务,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及全旗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社区卫生服务站举办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政府统筹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统一规划布局、标准化规范运营、提质便民增效,****服务站规范化建设与长效运营。
二、遴选计划及规划基本情况
本次****社区卫生服务站1处,站点规划布局相关事宜明确如下:
1.规划站点:****服务站
2.选址标准:****社区辖区范围内,优先选取临街一层用房,满足交通便捷、采光通风优良、群众就近就医便利等条件。
3.政府相关权责:旗卫健部门仅****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不提供经营场地、不拨付建设资金、不配套医疗设备,无任何硬件配套投入。
4.中选举办人权责:由中选举办人自行落实符合标准经营的场地,全额承担房屋购置或租赁、室内装修、消防改造、医疗设备购置、从业人员薪酬、水电、医疗废物处置等全部运营开支,独立承担运营期间全部医疗责任、法律责任及经济风险。
三、举办性质与管理要求
1.机构属性:****医疗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质,依法独立承担全部民事、医疗及法律责任。
2.管理机制:****卫生院统一管理调度。
3.服务职能:规范开展基础诊疗、基本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中蒙医适宜技术推广、健康宣教等各类基层卫生服务。
4.运营准则:依规申办医**点资质,严格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常态化落实医疗质量管控、院感防控等各项行业规范。
四、申报主体资格条件
(一)主体资质
须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持有有效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满足相应执业从业要求。
(二)准入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相关记录;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全职负责站点运营管理。
2.持有临床、中医或全科专业执业医师证书,累计执业年限5年及以上,****服务站为第一执业地点。
3.近五年未发生二级及以上医疗事故,无卫健领域行政处罚、执业证书吊销等不良执业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4.拥有充足自有运营资金,可自行承担场地租购、室内装修、医疗设备采购等全部前期投入,能够组建稳定规范的医务工作团队。
(三)人员配置
1.至少配备3名医师:其中2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2.至少有1名中级或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
3.至少配备2名注册护士;至少配备1名药师。
4.****服务站的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由同一人承担,并且有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具有**市户口,无不良执业记录、无违法违规从业经历。
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应该相对固定,确实由于工作原因需要变更执业地点的,需先注册登记新的执业人员才能办理变更手续。
(四)房屋条件
1.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150㎡,建筑面积大者优先遴选,其中中医独立诊疗区域面积不少于30㎡;用房为合法非住宅房屋,产权清晰、无权属纠纷,租赁房屋需签订五年及以上有效租赁合同。
2.****医疗机构院感防控相关规范,功能分区清晰独立,分别设置全科诊室、治疗室、处置室、预防保健室、药房、观察室、健康教育室、中医诊疗区,诊疗流程动线科学合理。
3.房屋装修、设施摆放、日常环境管理全面落实6S管理标准,做到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落实到位;诊疗区域干净整洁,物品摆放规范,标识标牌清晰规范,医疗废物分类处置合规,消防、医疗安全各项指标全部达标,建成标准化规范化诊疗场所。
(五)资金设备
申办人须具备充足稳定运营资金,无大额债务纠纷;****服务站设备配置标准,配齐心电图机、血糖仪、中医诊疗器械、急救、消毒灭菌等基础设备,全面满足日常诊疗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需要。
五、禁止申报情形
1.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
2.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4.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5年的相关责任人;
5.被吊销卫生专业技术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6.存在弄虚作假、恶意竞标等不良诚信记录的主体;
7.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咨询方式
1.报名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现场提交纸质材料,不接受线上、邮寄、电话报名。
3.报名地点:****基层卫生股
4.咨询电话:0471-****338,0471-****190
5.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七、报名提交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需准备纸质版一式3份,统一装订,同步报送电子版存储U盘1份;所有复印件均须标注“与原件核对无误”,由申报人签字或加盖手印,原件现场核验后当场退还。
(一)基础资格材料
1.《****服务站举办人遴选报名表》****卫健委基层股现场领取填写);
2.申报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执业年限相关佐证材料;
3.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查询报告。
(二)场地及资金筹备材料
1.意向场地佐证材料:房屋产权证明或五年及以上场地租赁意向协议、场地区位示意图、建筑平面布局图纸(标注各功能科室分区及面积);
2.场地合规承诺书:承诺站点选址在规划服务范围内,用房为非住宅性质,建筑面积达到建设标准,配套消防、污水处置、院感防控相关条件;
3.运营资金证明:银行存款凭证等自有资金佐证材料,确保可足额承担场地租赁/购置、室内装修、医疗设备采购全部前期投入。
(三)从业人员配套材料
拟聘用全科医师、护理、公共卫生等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所有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四)医疗设备材料
标准化医疗设备配置清单。
八、遴选程序
1.发布遴选公告:通过官方平台发布公开遴选公告,公告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2.组织报名报审:申报人须在规定时限内,****卫健委基层股现场报送全套书面申报材料,超出规定时限的不予受理。
3.开展资格初审:旗卫健委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主体资质、执业人员、业务用房、运营资金、信用情况等内容开展初审;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逾期未完成补正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4.组织资格复审:****卫健委、****审批局、东达社区、****卫生院、辖区居民代表组成的联合评审组,采取书面材料审核与现场实地踏勘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复审考评。
5.遴选结果公示:根据复审综合考评情况确定拟举办主体,对拟入选名单
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正式确定。
6.签订协议与执业审批:确定举办主体后签订委托运营服务协议;由举办****医疗机构设置许可、执业登记等相关手续,经现场验收达标后方可开业运营。
九、其他事项
1.申报人提交全部材料须真实、完整、有效,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即刻取消参选资格,3年内不得****医疗机构举办人遴选工作。
2.本次遴选全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严格规范流程,保障遴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确定拟举办人公示期满后,中选方须在2个月内完成站点场地改造、设备、人员配齐等全部筹建工作并正式投入运营。
4.本遴选公告相关事宜最终解释权归****。
****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