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市环建函〔2020〕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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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府新区乐高乐园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球中军****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批**天府新区乐高乐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项目选址于****社区、南桥社区,建设大型主题公园一座,占地365亩,总建筑面积159000平方米,总投资300366万元。主要****工厂、乐高积木世界、海盗岸、迷你世界、乐高城堡、恐龙岛、乐高市、乐高朋友、乐高幻影忍者、乐高水乐园10大主题核心区及1****服务区。建成后年接待游客规模200万人次(设施最大接待能力300万人次)。项目位于《**天府新区总体规划(2010-2030年)》中的协调管控区。项目取得****委员会核准函(川发改社会函〔2019〕901号),******厅用地预审意见的函(川国土资函〔2018〕318号)。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及营运期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并优化废水处理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设置预处理设施处理后由专用车辆运输至仁****处理厂处理。营运期生活废水经预处理后与水上娱乐设施废水一并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水景娱乐设施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并优化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施工期扬尘采取洒水降尘、湿法作业、硬化道路,覆盖堆场等措施,控制和减少粉尘产生,实现达标排放。营运期重点加强小型餐饮废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生活垃圾暂存设施废气以及车辆尾气的控制管理,确保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不受影响。
(三)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并优化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期噪声达标排放。营运期重点加强项目游乐设施以及配套的空调、风机等公用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四)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并优化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弃土、废渣等规范收集暂存,回****处理场规范处置。营运期生活垃圾由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游乐机械设施产生的废机油、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送资质单位处置。
(五)按照报告书要求,项目涉及的**市黑龙滩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渠改道工程未完成前,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按照报告书的要求,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等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设施(措施),做好日常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开展环境监测,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接受公众监督、保障环境安全。
(七)成立环保管理工作机构,落实专职(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做好对废气、废水、固废处理环保设施(措施)的日常巡查、维护、保养和更换,建立废气、废水及固废等环保设施(措施)环保管理全过程运行记录和台账,保证足额环保治理资金投入到位,确保达到环评要求的治理效率、能力及管理水平,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三、其他有关要求
(一)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行政许可相关手续。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等部门《关于规范主题公园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不得在主题公园内进行住宅、酒店、写字楼等房地产开发活动。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建成运行后,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开展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
四、请市生态环境****支队、****环境局负责抓好该项目的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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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7 日
抄送:市生态环境****支队、****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