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人:****
2.采购项目:****集团有限公司******检修车间中修工装器具等购置
3.项目编号:****
4.流标项目:
****集团有限公司******检修车间中修工装器具等购置
5.公示内容:******公司、**四铁****公司未提供良好使用证明,不符合“3. 供应商资格要求 (5)投标本项目须具有近5年内(2021年6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与技术规格书列举的工装器具等类似供货业绩(不少于3份)及对应用户不少于1年质量良好使用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要求,否决投标。
6.包件1因投标人均未通过评审,该包件流标。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23日之内,以异议函件的形式向****公司提出,逾期****公司不予受理。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异议请求及主张;
(四)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六)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地 址: **市**区孟庄路4号
邮 编: /
联 系 人:张先生;刘女士(技术咨询)
电 话: 0532-****7158; 0532-****5930
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区成丰大厦8楼(**市**区天成路57号)
联 系 人: 岳先生
电 话: 0531-****5857
电子邮件:****@163.com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