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业务用房代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业务用房代建项目
2.备案编号: /
3.项目编号:****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8584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8584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业务用房代建项目 |
1(项) |
否 |
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三章。 |
185840 |
5.采****政府采购政策:
|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1 |
磋商响应声明 |
详见声明函 |
| 2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 3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 4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标书代写 |
| 5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标书代写 |
| 6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标书代写 |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 8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 9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标书代写 |
| 10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 基础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 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应具备下述五项中的其中一项资质: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④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⑤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专业项目管****公司。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相应资质证书。 注: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投标人须按本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
| 承诺函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代建单位:1.****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的;2.近三年内承接的建设项目中,发生过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者一年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负有事故责任且受到行政处罚的;3.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且惩戒措施为“依法依规实施市场或行业禁入”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部分提供单独的承诺函并承诺不存在前述不得作为代建单位的情形,否则投标无效。 注: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投标人须按本项要求提供承诺函。 |
6.3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7.1、磋商文件获取期限: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7日。
8.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在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7日**时间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2、获取地点及方式:到****(**市**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9.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4日9:30(**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10.磋商时间及地点:
10.1、磋商时间及地点:2026年8月4日9:30(**时间),福****集团开标室。标书代写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本次公告在**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om/NewIndex/index.shtml)发布。
12、采 购 人:****
地址:**市**区**路47号
邮编:/
联系人:熊警官
联系电话:0591-****0892
14、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层
邮编:350002
联系人:林欣、王清清、李智
联系电话:0591-****6268
公告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