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价条件
本报价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国矿产**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三十六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拟缩小高峰场岩盐**范围并重新办理采矿许可证。目前需委托技术单位编制矿产**开采方案,****管理部颁发采矿许可证的资料要件。该开采方案编制的项目业主为****,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比价条件,现对该开采方案编制工作进行公开比价。
2. 项目概况与比价范围
2.1 项目地点
****高峰场岩盐**内。
2.2 项目概况及技术方案
结合高峰场岩盐**现有卤井分布和保有岩盐**情况,依据现行的规程规范及技术要求(指南),编制****高峰场岩盐**(缩小范围)开采方案,为项目业主办理采矿许可证提供基础地质依据。
2.3 项目规模
****高峰场岩盐矿现有采矿许可证由**市******局颁发,证号:XC500********461****5660,有效期限:2026年6月10日至2027年4月9日。采矿许可证平面范围由12个拐点圈定,面积2.8976km2(包括首采区Ⅰ、Ⅱ;开采矿种:岩盐;开采矿层:T2b1-1、T2b1-3盐层。
根据**市******局关于《****高峰场岩盐矿矿产**储量核实报告》矿产**储量评审备案的复函(**规资储审备字[2026]1号),根据矿山生产需要,结合矿山生产井分布位置,矿山企业对**范围做出调整,矿山企业在原首采区Ⅰ内重新划定了新的**范围,拟划定的**范围由13个拐点圈定,**面积为0.7908km2。开采矿种为岩盐,开采盐层::T2b1-1、T2b1-3盐层,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采标高-1820m~-2750m,生产规模100万吨(卤折盐)/年。
2.4 合同期限
20日历天。
2.5 服务及质量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国矿产**法》、《****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矿产**“三率”指标要求》(中华人民**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 DZ/T 046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国家、行业颁布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
(2)报告需取得******局组织的专家组评审,取得评审意见并满足采矿许可证颁证的行政审批要求。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
3.2、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拟组建的技术团队内需具备下列条件:①项目负责需具备采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②项目组其他人员需包含地质矿产、水工环地质、地质测绘技术人员,且均需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3.3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价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7月24日下午15:00(**时间)。标书代写
5.联系方式
比价人:****
地 址:**市**区龙翔大道98号
联系人:彭兴秀 电 话:159****4799
6.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采活动接受湘渝盐化片区纪检监察组(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023-****2070,邮编404001,邮箱****@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