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船黑龙江甘南县30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黑龙江-齐齐哈尔-甘南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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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船****县30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6-07-2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7月20日我局拟对中船****县30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区卜奎南大街627号

电话:0452-****028

邮编:161005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批复意见

1

中船****县30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

**县

****

**东隆****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县**镇、巨宝镇和**乡境内。项目**风力发电机组40台,单机容量为7500kW,风机叶轮直径为220m,39台轮毂高度为160m,1台轮毂高度为120m(F49机位)。项目风电场年上网电量为777666.3MW●h。等效满负荷小时数2592.2h,容量系数0.296。每台风电机组配套安装1台变电站,****电站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方式,其中F49机位安装11.5MW机组(限容到7.5MW),配地面11.5MVA箱变;F38****电站的风机)安装10MW机组(限容到7.5MW),配机舱内干式变。其他机位安装7.5MW机组,配机舱内干式变。项目**220kV升压站1座。综**泵房、综合楼、35kV配电室等采用电采暖。项目总投资15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9万元。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施工结束后临时防渗旱厕及时拆除、消毒,并填埋压实。升压站、风场施工场地各设置容积10m3座沉淀池1座,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运营期: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隔油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排入地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应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标准要求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项目建设废水储池一座,须满足冬季储存、夏季回用的需求。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防止粉尘及二次扬尘污染施工场地周围环境。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运营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污水处理设备采取封闭并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措施,升压站厂界废气排放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设备作业时间和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加强维修和维护,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风机的维护,采取有效减振、隔声和降噪等措施,升压站厂界噪声排放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1类限值要求,风机500m处噪声排放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市政指定地点进行统一处理;废钢筋、木材等回收利用;泥浆沉淀池沉渣干化后用于项目场内堆填平整、综合利用,无法利用的建筑垃圾由建设单****管理部门指定堆放点。运营期: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餐厨垃圾及废油脂集中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风机叶片由厂家统一回收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污泥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废变压器油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检修和运行产生的废旧铅蓄电池、废含油卵石、废含油抹布手套、废紫外灯、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变压器油(检修)、废矿物油包装桶等集中收集后暂存危废贮存库,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项目营运期,在变压器发生事故时,会产生一定量的变压器油,变压器油无法收集重新利用,变为废变压器油。泄漏的废变压器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非特定行业中的900-220-08“变压器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在主变压器处设有收集设施,事故或检修时废变压器油通过管道排入容积为50m3事故油池;油浸式箱式变压器下设置1座5m3事故油池。事故油池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凝土结构厚度不低于250mm、混凝土抗渗等级不低于P8、事故油池内表面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且厚度不小于1mm,加盖油池盖板。防渗系数≤1x10-10cm/s,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避免污染地下水。本项目所产生的变压器油应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危废处理协议,立即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在严格按照规程处理的情况下,不会造成对环境的污染。

同意


****环境局

2026年7月20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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