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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我公司对“**县营盘镇终**寨地热水开采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作出以下公示:
**县营盘镇终**寨地热水开采利用项目位于**省**市**县营盘镇朱家湾村终**寨景区,井口坐标:108°58'17.259",33°49'13.371",井已于2024年8月建成,其勘探阶段的施工内容已履行相关环保手续。本次验收重点为运行期的地下水开采与利用,取水规模为150m3/d(折合5.4万m3/a)。项目主要建设1#设备机房及蓄水池、2#设备机房及蓄水池,以及配套输水管道等设施。项目已按照其环评以及环评批复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已全部建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已编写完成,并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项目名称:**县营盘镇终**寨地热水开采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县营盘镇朱家湾村终**寨景区
建设单位:****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8月1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艾鸿
联系电话:173****011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