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马蹄沥、张河沥片区排水管网设施建设工程(勘察) |
| **区马蹄沥、张河沥片区排水管网设施建设工程(勘察) |
| **区马蹄沥、张河沥片区排水管网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评标公示 |
| 正常 |
| 2026-07-20 16:00:00 |
| 2026-07-23 23:59:00 |
| 2026-07-20 15:12:29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区马蹄沥、张河沥片区排水管网设施建设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区马蹄沥、张河沥片区排水管网设施建设工程(勘察) | ||
| 标段(包)名称 | / | ||
| 公示名称 | **区马蹄沥、张河沥片区排水管网设施建设工程(勘察)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6年7月17日 |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6年7月17日。 (二)评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 1 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评标专家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4人,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四)评标办法:定量评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五)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共 5 家,名单如下: (1)****公司 (2)**** (3****公司 (4****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中北****公司 (六)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1、特征码检查: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评标委员会借****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特征码检查;5家投标单位通过特征码检查。 2、初步评审不通过情况:****公司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B)(1)项的规定,初步评审不通过。 3、初步评审结果:经评审,4家投标企业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1家投标企业未通过形式评审。 (七)废标情况:****公司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B)(1)项的规定,初步评审不通过,视为无效投标。 (八)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经评审推荐以下4位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委员会随机载明): (1)****公司 (2)**** (3)中北****公司 (4****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6年7月17日。 (二)定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 1 号定标室。 ****委员会组成:5人;分别是1位招标人代表,以及4位从符合相****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北****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5.70%(154.82万元) | ||
| 质量承诺 | 合格。即勘察成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勘察规范、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图勘察,勘察深度及勘察文件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质量控制标准及招标人的要求。 | 工期 | 勘察总工期45日历天。双方签订合同并且取得勘察技术要求后45日历天内完成勘测工作并提交勘察、测绘、探测成果文件。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贺仁钧 | 资质资格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证书编号:AY****01123 |
| 业绩 | 1、大亚湾**四路(**一路至**西路)市政工程采购勘察服务; 2、**区良井镇****基地项目一期--水利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工程勘察; 3、**区淡澳河(东门桥-阳光桥)段**碧道建设工程勘察服务。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资质;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投标人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 | |
| 业绩 | 1、项目名称:**区良井镇****基地项目一期--水利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工程勘察; 2、大亚湾**四路(**一路至**西路)市政工程采购勘察服务; 3、**市**区沙田镇“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建设项目(西片区); 4、盘古西路(**路-蕰川公路)**道路工程勘察服务项目; 5、规划一路(**路-蕴川公路)**道路工程勘察及测量服务; 6、杏坛镇杏韵大道(一期)及建设**延段建设工程详细勘察; 7、**县瓯南街道石郭上村、下村旧村段边坡治理及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服务; 8、新平县建兴乡、漠沙镇乡村**道路建设PPP项目配套工程及新平县**乡、老厂乡乡村**道路建设PPP 项目配套工程勘察设计; 9、**至**(**)城际(万顷沙-兴中段)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NZZ-1****车站区间地质补充勘察 10、**路(太**路一彭家巷路)道路工程; 11、**区淡澳河(东门桥-阳光桥)段**碧道建设工程勘察服务; 12、**省**市大亚湾石化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购勘察服务。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北****公司 |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5.88%(154.53万元) | ||
| 质量承诺 | 合格。即勘察成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勘察规范、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图勘察,勘察深度及勘察文件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质量控制标准及招标人的要求。 | 工期 | 勘察总工期45日历天。双方签订合同并且取得勘察技术要求后45日历天内完成勘测工作并提交勘察、测绘、探测成果文件。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赵文锋 | 资质资格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证书编号:AY****00502 |
| 业绩 | 1、**深莞惠**区基础设施数字化提升工程(一期工程)道路及配套市政管线工程-纵三路(勘察设计)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中北****公司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投标人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 | |
| 业绩 | 1、****工业园****中心基础设施工程勘察; 2、**仲恺国际**区****示范区****园区配套设施:七条市政道路、河道景观、河道整治)勘察设计; 3、大亚湾塘横片区水质净化厂项目勘察设计; 4、****中韩(**)产业园新圩临深片区吉桥路道路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勘察); 5、**深莞惠**区基础设施数字化提升工程(一期工程)道路及配套市政管线工程-纵三路(勘察);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3.50%(158.43万元) | ||
| 质量承诺 | 合格。即勘察成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勘察规范、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图勘察,勘察深度及勘察文件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质量控制标准及招标人的要求。 | 工期 | 勘察总工期45日历天。双方签订合同并且取得勘察技术要求后45日历天内完成勘测工作并提交勘察、测绘、探测成果文件。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董波 | 资质资格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证书编号:AY200****0311 |
| 业绩 | 1、****产业园(五期)合成生物食品加工技术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工程勘察; 2、**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3、**县**地下排水管网改造建设工程物探项目。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研究院有限公司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投标人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 | |
| 业绩 | 1、**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2、**市****社区地下管网工程项目(一期); 3、**县城排水防涝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县**南片区排水防涝综合整治建设项目; 4、**县城排水防涝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县**片区排水防涝综合整治建设项目; 5、县中**路片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6、2023-2025年**市**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二阶段)。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市**区淡水街道土湖兴湖路6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752-****061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市****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股 | 联系电话 | 0752-****329 |
| 联系地址 | **市**区叶挺大道建设大厦二楼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7月20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6年7月23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975) | ||
招标人:****
招标代理:****
发布时间: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