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资金大通县实验林场苗圃基础设施提升及育苗项目的公示

审批
青海-西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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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中央财政常****国有林场巩固提升****林场苗圃基础设施提升及育苗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7-03 10:52

2026年中央财政常****国有林场巩固提升****林场苗圃基础设施提升及育苗项目总投资289.95万元,下达资金287.3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6万元。****政府于2026年6月8日下达批复,为加强项目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实施单位:****林场

责 任 人:牛国平

二、实施地点

****林场业坝滩苗圃

三、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2026年5月—2026年12月。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基础设施改造:业坝滩苗圃主干道硬化提升1460m、苗圃田间砂石路提升900m; 2.业坝滩苗圃地网围栏拉设5500m;业坝滩苗圃地灌溉水渠修建1800m;4.修建双窟联体插穗窖藏低温库64平方米。

(二)育苗:培育4年生**圆柏移植容器苗20万杯;培育2年生辽东丁香移植容器苗6万杯;培育2年生榆叶梅移植容器苗2万杯。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为289.9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常****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资金287.3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6万元。

六、联农带农机制

(一)务工就业带动。接收和吸纳当地的脱贫户15名进行季节务工,预计为当地群众解决至少40个劳动力就业问题。

(二)加强技术培训带动。通过开展培训确保周边群众在项目实施工程中通过务工获得收入,同时掌握种植苗木技术,带动周边群众参与林业相关产业发展增值收益,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持续稳定增加收入。

(三)**整合与优化利用。合理利用周边群众的车辆,为项目节省运输成本的同时,通过支付劳务费的方式,为其创造收入。

(四)促农增收助力乡村**。项目实施完成后,培育的苗木需要持续进行抚育管理,合理调度和使用附近群众,带动周边群众参与林业产业的发展,提高群众的经济收入,助力乡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七、资产权属

项目建成后,所有****林场。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时入账登记,确保产权明晰、后期运行规范、分配合理。

八、项目效益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改造后的土壤、灌溉设施能为苗木提供更适宜的生长环境,可提升种苗培育质量,加大苗木储备量。为当地和全省“三北”工程做好苗木储备和保障供应。同时通过项目实施可辐射带动周边脱贫户及农户增加劳务收入,助力林草乡村**。

九、相关要求

(一)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做到资金规范使用,不得用于负面清单项目。

(二)规范项目实施。严格项目管理,强化项目绩效,发挥资金效益,严禁擅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严禁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严禁将资金用于偿还遗留债务,改变资金用途。

特此公告。

监督电话:0971—****353(县林草局)

0971—****008(县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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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