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市2026年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规范培训管理,提升培训质量,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省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农科〔2026〕9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培训机构承担此项培训任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遴选、规范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通过资格审查、综合评审等方式,择优选择具备培训资质、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规范、培训经验丰富、社会信誉良好的第三方培训机构。
二、项目基本信息
1. 项目名称
2026年**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农机手技能提升培训专题班)。
2.项目总资金
30万元
3.时间和培训人数
2026年8-9月开展农机手专题培训50人
4. 培训对象
重点面向**市辖区内的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农机、飞防作业服务组织带头人,以及有志于从事农机服务的退役军人和返乡创业青年。
5.主要培训内容
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培训课程体系分为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能力拓展课三大类。
(1)综合素养模块。筑牢思想与法规基础。内容包括:解读中央一号文件与粮食安全战略,阐述低空经济下无人机应用意义;学习《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意志行条例》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无人机飞防作业规范、农药安全使用及机收减损量化指标;开展职业道德与经营管理教育,涵盖作业规范、合同签订及风险防范。
(2)专业技能模块。聚焦前沿技术实战,重点开展:一是机收减损训练。掌握收割机台高度、滚筒转速等调节技术,控制损失率。二是无人机飞防作业。进行多旋翼无人机结构原理、航线规划、变量喷洒及应急迫降全流程实操。三是低空经济拓展。无人机吊运(物流运输)模拟训练,探索山地果园、高海拔草场物资运输应用。四是智能装备应用。培训农机自动驾驶系统(北斗导航)安装调试,推广保护性耕作与精量播种技术。
(3)能力拓展模块。提升应急能力并认证技能。内容包括:模拟农机事故急救、火灾扑救及安全事故防范演练;组织无人机飞防执照及吊运证考前辅导与实操模拟,确保学员持证上岗;对学员理论与实操进行综合评分,推行“双证书”制度。
6.培训地点
**市
三、申报机构资格条件
1.资质信誉
(1)成立5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财务、档案、内部管理制度完善;近5年无失信、重大处罚、安全事故、经营异常等不良记录。
2.场地实训配套
(1)能提供满足培训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2)拥有自有或长期**标准****基地,配套实训设备。
(3)具有完善的后勤保障体系,能够提供安全的食宿服务和交通通勤,保障培训期间一切安全事宜。
3.师资配置
(1)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师资具备中级以上职称、高级职业资格,或为农业一线“土专家、田秀才”,师资队伍相对稳定,教学信誉良好。
(2)配备专职班主任负责班级、档案、跟踪服务。
4.培训实绩
(1)近5年承接市县及以上同类农牧民培训项目,学员满意度≥90%。
(2)熟悉本地农牧产业,有详细的课程大纲、教学计划,规范建立“一班一案”培训档案,能熟练操作**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云上智农APP 。
(3)具备全套教学、后勤、档案、长效服务管理体系。
四、报名需要递交的材料
报名机构按附件准备纸质材料,提交材料正副本各一份,副本用正本复印即可。
五、报名时间、地点与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1日上午8:30至2025年7月27日下午17:00(共5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中心****园区纬三路4号),联系人:解老师,电话:0971-****336。
六、评审流程
我局于报名截止时间后,召开评审会,结合资质、业绩、能力、培训教学计划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培训承担机构。标书代写
七、其他事项
1. 材料造假取消资格并列入黑名单,3年内禁止参与本市同类培育项目。
2. 中标机构不得转包、分包培训任务,否则终止协议,追缴资金并追究责任。
3. 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未入选机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申报成本自行承担。
4. 遴选结果将在指定媒介公示3个工作日。
附件:1.培训机构申报书
2.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材料清单
3.承诺书
****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