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20日 15:18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兴张路外接污水管网工程 | ||
| 品目 | 污水处理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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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园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20日 15:18 |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 |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7月17日至2026年07月2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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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金额 | ¥114.26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周炜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3-****1116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张芝山镇通启桥村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8****003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外环东路80号3栋2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炜 | ||
| 项目概况 兴张路外接污水管网工程 **** 采购项目的潜****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7-29 09:3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兴张路外接污水管网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4.26001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8.5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
兴张路外接污水管网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含PVC-U排水管、塑料检查井、土方开挖、道路恢复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一旦成交,不得提出额外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质保期: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这三项。(须加盖公章);
3.拟派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响应供应商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4.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
5.谈判响应函;
6.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8.谈判人依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必须同时持有安全B证),须是竞谈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注册地为**省内的企业,如本项目响应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其他省份按照各自省份规定执行。
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1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须提供响应供应商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3.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响应供应商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标书代写
R企业近1年内(自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标书代写
R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采购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标书代写
R响应供应商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采购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标书代写
本条款中“近2年”是指从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例如:若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是2026年5月30日,则“近2年”是指从2024年5月30日(含)以来的2年内,依此类推。前款所称“近1年”、“近三个月”、“近五年”的定义与上同。标书代写
4.响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标书代写
6.****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委员会制定的《****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总局制定的《****政府采购清单》。
7.供应商安排项目负责人时,须慎重考虑拟安排项目负责人的健康状况、家庭状况、距离退休年龄及其本人意愿等情况,成交后及签订合同后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采购人将书面报告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追究成交人的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项目负责人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及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并按合同约定及现场要求到岗履职。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点:**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
方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6-07-29 09:30 (**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政府采购网
时间:2026-07-29 09:30 (**时间)
地点:苏采云开标大厅开标室标书代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竞谈保证金:本项目不收竞谈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竞谈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竞谈保证金执行。
2.项目竞谈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竞谈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标书代写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竞谈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竞谈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竞谈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5.本项目属于非招标方式,不存在唱标环节。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在谈判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因此不公开唱标。最终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成****省政府采购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告获得。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张芝山镇通启桥村
联系人:蒋志伟
联系电话:188****0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外环东路80号3栋2楼
联系人:周炜
联系电话:0513-****1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炜
电话:0513-****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