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公告标的照片、清单仅供参考,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承诺书,承诺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中心提出受让申****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在进行e交易系统报名时需要提交《现场勘验承诺书》、《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不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部门备案的《废旧金属回收特种行业备案登记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或在《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企业名录(临时名录)》范围内的网站截图),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3、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申请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须****中心,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最****中心****银行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的全部交易价****中心指定账户。 4、中心在收到受让方缴纳的除保证金外剩余的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受让方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中心在收到《资产移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交易价款转付通知书及转款说明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服务费外的剩余交易价款****银行账户。 5、交易双方需在收到《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开始标的交接工作,在标的存放现场查验交易资产并对交易资产无异议后与转让方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资产移交确认书》签订后受让方方可进行资产清运工作,并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交接、标的装车、运输、清理现场等工作,听从转让方的指挥,并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责任)。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标的交接后的保管责任和标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逾期拉运,否则转让方有权终止交易并按受让方违约处理。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等方面瑕疵为由拒绝履行后续义务,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6、在资产交接过程中转受让双方应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数量、重量等关键信息。 7、本次转让标的目前处于闲置状态,转让方不对其安全、质量和技术性能负责。受让方在受让该标的后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且受让方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本次标的转让,所涉及的所有税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分别承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承担主体的,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参与本项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验环节产生的差旅、食宿费用以及资产清运相关费用等,均由受让方自理,转让方不对此类费用做任何补偿。
9、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