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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1********014014Y | 建设单位法人:崔勇 |
| 王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花园东街2号**** |
| ****质子治疗楼工程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72-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1-Q8411-综合医院 |
| 建设地点: | **市**区 樱花园东街2号****内东北角 |
| 经度:116.422200 纬度: 39.97358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03-03-13 |
| 京环保辐审字[2003]8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9088.33 |
| 788.33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1********014014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研究院 |
| 121********000309R | 验收监测单位:****研究院,奥来国信(**)****公司,壹检(北****公司 |
| 121********000309R,911********737106F,****0400MACB8M0Y0H | 竣工时间:2025-04-24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n/zryh/c105865/202606/479ed4065e15427e****028c5e9d8ab8.s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你院****集团****公司**从比利时 IBA 公司引进质子治疗装置开展癌症病人的肿瘤治疗,该项技术具有国际先进水平,能够有效的治疗肿瘤,减少病人痛苦,提高医院肿瘤治疗的综合能力,填补**市空白,其建设理由正当。该项目经环境影响评价和专家评审认为:在正常运行和事故工况都不会对环境带来有意义的影响,同意你院建设质子治疗楼。建设地点位于本院东北角,安装一套能量为 235MeV 的PROTEUS-235 型质子治疗装置。 | 实际建设情况:2003年项目取得环评批复及工程规划许可之后,医院在环评批复的两年有效期内,按拟引进的IBA质子治疗装置的设备配置及其布局进行了质子治疗楼的开工建设。该IBA****医院与社会资本的第三方**引进。 根据《中华人民**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2020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第四十条规定:“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与其他组织投资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与社会资本**举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 因此,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医院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鉴于原供应商IBA品牌设备生产与安装周期过长,****公司(以下简称“迈胜公司”)的质子治疗装置与原设备相比,性能更加先进。经充分市场调研和技术论证,决定将原环评批复的一套 IBA 质子治疗装置(“一台回旋加速器和四间治疗室”结构),调整为一套****公司生产的迈胜S250i小型化单室集合质子治疗装置,目前已取得开展使用活动的辐射安全许可。 |
| 根据《中华人民**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2020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第四十条规定:“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与其他组织投资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与社会资本**举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 因此,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医院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鉴于原供应商IBA品牌设备生产与安装周期过长,****公司(以下简称“迈胜公司”)的质子治疗装置与原设备相比,性能更加先进。经充分市场调研和技术论证,决定将原环评批复的一套 IBA 质子治疗装置(“一台回旋加速器和四间治疗室”结构),调整为一套****公司生产的迈胜S250i小型化单室集合质子治疗装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为使用I类射线装置项目,不涉及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使用I类射线装置项目,不涉及生产。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为确保本项目辐射屏蔽防护措施有效,你院要在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环节逐一落实屏蔽防护要求。质子治疗楼西南侧由于受现状地下设施限制屏蔽层较弱,为限制公众的滞留,你院必须在建筑物外设置一定间距的围栏。回旋加速器大厅、束流传输隧道和治疗室等由于中子作用产生的放射性活化气体要经过高效过滤器过滤后由通风管道集中排放。本项目要在质子楼内设置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间,质子治疗装置运行期间产生的离子源筒、补偿器、空气过滤芯等放射性固体废物应在暂存间暂存,定期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处理。 为能有效的监控质子治疗装置运行期间对环境和公众可能带来的影响,向公众报**。你院应在质子治疗楼的隧道内、治疗室和控制室分别设置在线中子、γ环境监测仪;在质子治疗楼外周围环境敏感点设置至少两处在线中子、γ环境监测仪。这些在线中子、γ环境监测仪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并做好设施运行期间的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定期向我局上报监测数据。 | 实际建设情况:(1)放射性废气及其他有害气体均经活性炭过滤后,通过质子治疗楼屋顶上排风口集中排放,排风高度为33.9m。考虑到其排入大气后的扩散和稀释,其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2)在迈胜质子治疗机房西侧的预留机房地下二层设有集水井(1.22m×1.22×2.315m,有效容积3.446m3),通过管道与迈胜质子治疗机房的地漏相连,集水井的标高低于迈胜质子治疗机房底板标高,且迈胜质子治疗机房设自流坡度确保冷却水能够自流并通过机房内地漏排入集水井内,而后通过提升泵流入废水暂存间内的暂存池进行暂存。废水暂存间设有两个暂存池,单个暂存池有效容积为2m3,共计4m3。 (3)迈胜质子治疗机房内地下二层远离设备机柜的区域,设有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区,同时在迈胜质子治疗机房治疗层的北侧设有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间(设置有4mmPb防护门,并设门禁系统,仅授权给本项目工作人员)。均用于暂存质子治疗装置运行期间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 (4)工作场所固定监测点位选在治疗室入口、治疗室内及控制室内,环境监测点位选在质子治疗楼屋面及东侧。每个监测点位设置了一台探测器和一台中子探测器。 |
| 由****生产的迈胜S250i小型化单室集合质子治疗装置,质子治疗楼西南侧经过模拟计算以及验收监测,剂量率水平满足要求,因此不再设置围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回旋加速器大厅、传输隧道和治疗室等由γ光子照射产生的臭氧排放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0.2mg/m3规定。质子治疗装置设备冷却水由于中子作用会产生活化,活化后的冷却水定期排放时要达到国家《辐射防护规定》(GB8703-88)中每月排放的总活度小于10ALImin,每次排放的总活度小于1ALImin的规定。回旋加速器产生的电磁波要达到国家《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中公众导出限值 0.4w/m2的规定;质子治疗楼通风冷却等产生噪声的设备应在建筑物的西南位置布局,场界噪声要达到国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一类昼间 55 分贝,夜间 45 分贝。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的辐射工作场所屏蔽体外30cm处的辐射剂量率不大于2.5μSv/h; (2)地表土样品中Be-7、Na-22、Mn-54比活度分析结果小于探测限,总α及总β活度浓度分析结果未见异常; (3)环境中的臭氧质量浓度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中1小时平均的200μg/ m3限值及日最大8小时平均160μg/ m3限值; (4)本项目周边环境及工作场所周围监测点位综合场强均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电磁场公众曝露控制限值0.4W/m2; (5)****厂界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和1类排放标准。 (6)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期间冷却水未排放因此不具备监测条件,质子治疗装置运行所产生的空气中的主要核素11C、13N、15O和41Ar均为短半衰期核素,取样完成再至分析已衰变因此同样不具备监测条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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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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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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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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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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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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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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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