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 2026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宾馆后院(无门牌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
折扣率(%):92.****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程婷、冯东升、孔玉娥(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7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评标结果:
第一名:****,投标报价92.6%,得分:94.11;
第二名:**康****公司,投标报价95%,得分:89.95;
第三名:******公司,投标报价92.5%,得分:83.46;
2、废标情况:**鹏****公司不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三、响应性文件的编制12.1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性文件,不得缺少、留空或私自更改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特殊要求的除外)。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列,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职务、地址。
3、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河内东路
联系方式:宋先生176****55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覃怀西路
联系方式:杨女士0391-****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先生
电 话: 176****5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