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生产设施设备智能化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生产设施设备智能化升级改造
建设地点:**省**高新区科新路395号。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改扩建
环评单位:**清****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在现有无菌车间、口服制剂车间内进行改造,建筑面积1637.5平方米,新增血塞通注射剂生产线、三七须根茎叶颗粒生产线、银黄滴丸生产线各1条,并对现有产线部分设备进行更换,实现智能化升级。改造完成后生产血塞通注射液4000万支/年、银黄滴丸74500万丸/年、三七须根茎叶颗粒5000万袋/年。
项目总投资31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5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措施
施工期主要进行设备拆除、设备安装等。施工期间定时洒水降尘,及时清扫;生活废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建筑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环保措施
1.环境空气
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颗粒物、异味。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8.5m排气筒(DA019)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依托现有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20)排放,颗粒物、氨、硫化氢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1限值。
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限值。
2.地表水环境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产废水等。生产****处理站(700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隔油池及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武振街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高新区水质净化厂处理。
3.声环境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项目夜间不得运行,产噪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危废间、医废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不合格产品、空调废滤芯、废药渣委托有能力单位处置;废包材回收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废机油、乙醇等风险物质。风险物质分区分类存放,建立严格管理制度,专人专管,规范操作规程;乙醇储罐四周设置排水沟及挡墙;加强风险物质贮存、运输及生产过程的风险防范与管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公众参与。
四、公示时间
2026年7月20日至7月24日止(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生产设施设备智能化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七、反馈方式
****环境局
邮箱:****@163.com
电话/传真:0871-****1885
通讯地址:**省**市马金铺街道武振街1****管委会613办公室
邮编:65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