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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洮****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时 间:2026-07-17 |
| 洮****公司: 你公司委托******服务中心编制的《洮****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其审批申请收悉。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组现场审查及复核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位于**市**乡三合屯。项目厂区北侧隔小路为农田,南侧为农田、东侧隔村道为农田、西侧为企业和农田。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目标为厂界西北侧的三合屯居民住宅,约200m。项目主要改造一台3t/h生物质热风炉和一座成品粮仓,**一座潮粮仓和相应辅助工程。建成后年烘干5000吨玉米、10000吨水稻,年周转5000吨玉米、10000吨水稻。本项目总投资为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二、根据该《报告表》的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在全面落实该《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的情况下,我局原则同意该《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要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施工场地、运输道路洒水抑尘;施工现场全部封闭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现场道路进行硬化,洒水后经常清扫;施工车辆减速慢行;运输车辆采用苫布覆盖,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开挖时四周应设围挡,禁止夜间施工。生活废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农肥。施工过程中,应对各类垃圾分类堆放、分类处理,禁止乱堆乱放,并做到日产日清。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村镇生活垃圾暂存点。建筑垃圾及时收集,可再生利用的回收利用,其他无回收利用价值的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物质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的颗粒物、SO2、烟气黑度排放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NOx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浓度限值要求。优化装卸工艺,降低物料装卸落差,减少粮食装卸粉尘。滚筒筛和输送带安装密闭罩,设备连接处加入密封胶,减少筛分粉尘。烘干塔塔体设防尘罩,两侧排气孔设置折流挡板,减少烘干时产生的粉尘。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袋装存入封闭燃料库,灰渣暂存于灰斗内,洒水降尘后袋装贮存于灰渣间。粮食晾晒时采用苫布遮盖。原粮采用车斗盛装,车斗内铺设苫布,运输过程进行全密闭遮盖;炉灰渣采用密封袋装,由专业密闭运输车辆转出;提升机进行密闭,减少输送、提升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无组织粉尘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设置减震基座,噪声产生集中处安装隔噪挡板。高噪声设备定期维护、维修,发现噪声超标及时停工治理,并增加相关操作岗位工人的个体防护。做好厂房及厂界附近的植树绿化,利用树木隔声。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清选杂质、收集的粉尘袋装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生物质热风炉灰渣暂存于灰渣暂存间,定期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村镇生活垃圾暂存点;废布袋由厂家统一更换并回收。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采取分区防渗,一般固废暂存间及锅炉房设置为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0×cm10-7/s,或参照GB16889执行;其他区域及厂区道路为简单防渗区,采取地面硬化。加强管理,严禁烟火,严格操作规范,制定防火规章制度。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规定,配置相应的灭火器,并在火灾危险场所设置报警装置。生物质颗粒的使用、储存、运输、管理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要求。生产装置之间严格按防火防爆间距布置。电气和仪表专业设计应按照《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8—2014)执行,将能产生电火花的设备****电站内,并采用密闭电器。 (七)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后,排污行为发生日前30个工作日内向核发排污许可证的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 四、请你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该《报告表》及本批复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工作。该工程建成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于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成后分阶段向社会公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请你单位接到此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至********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分局负责“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2026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