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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结果公示
****3-4标段9号弃土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委员会经评审,具体如下:
****经评审,包件1招标编号:****:中选人为****。
公示时间从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3月23日止(3个日历天)。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地址:**省**市**县巴河水电一楼镇广高速通广段、川王段总承包部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处
联系地址:**市九兴大道12号****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