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公开选取“**市2026年暑期文旅促消费活动宣传推广项目”第三方服务商,为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诚邀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前来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
(二)项目名称:**市2026年暑期文旅促消费活动宣传推广项目;
(三)项目报价:控制在55万元以内。
二、采购内容
一是开展区外地标广告投放。在**宽窄巷子、****碑等重点商圈投放不少于100面灯杆屏和2面LED大屏的**文旅广告,对外推介**暑期旅游产品。
二是推进区内场景宣传覆盖。面向**、**、**、**等区内重点客源地,在百余家餐饮、酒店、文创店、咖啡厅、汽车4S店等消费场所投放周末游宣传内容;****广场LED大屏不少于1面;邀请自媒体达人拍摄制作主题短视频不少于16条,实现客源精准覆盖。
三、报价资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
2.公司简介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业绩证明(以合同方式体现,严禁造假业绩,****公司鲜章);
4.征信证明(“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查询系统”证明截图);
5.提供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以及****政府采购活动期限****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公司鲜章);
6.提供执行方案、报价清单(需注明:同意以实际产生费用进行结算);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材料均需盖章,一式三份并密封盖章,密封袋显眼处标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
四、废标事项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出现下列事项,此次比选作废处理,作废后按法律规定通知参选单位。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报价时间、方式、地址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23日12:30(逾期不再受理);
2.递交方式:报名资料由专人提交,不接受电子邮件及传真等其他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市**区尼池中路3号;****(交流**科);
4.联系方式:布先生,089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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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