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燃气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出台依据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加强本区燃气工程建设管理,根据《**市燃气条例》《**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燃气建设工程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细则》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本区范围内实施的,并由本区核定、批准的设计压力小于0.8Mpa的燃气工程建设。
3、工程立项有哪些要求
答:燃气建设单位应根据用气需求,区域供气情况、管网规划等内容进行项目立项,科学确定工程规模及实施方案;同一区域或同一路段不得拆分立项。**、改建、扩建燃气管线本体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燃气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分类立项。管线本体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燃气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关于印发(修订版)的通知》(沪松建管〔2023〕156号)执行。燃气管线维护工程(包括管线翻新、搬迁),应根据《**区区级城市维护项目管理办法》(沪松建管规字〔2025〕1号)执行。
4、工程报建如何办理
答:燃气建设单位是工程报建的实施主体,在工程项目具备上述条件后,****住建委网站对工程提交报建申请,并携带《**市燃气配套管线工程报建(登记核定)表》、建设工程立项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人委托书,配套工程还需提供所配套用户委托文件等材料,向区建管委申请工程报建。
5、工程完工验收备案如何办理
答:项目完工后,燃气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完工验收;参建各方均应参加建设工程完工验收,依照各自分工对是否符合要求签字确认。燃气建设单位在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住建委网站,进行完工验收备案申请,并在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携带《**市燃气配套管线工程完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规划部门文件、公用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工程质量评定、经办人身份证和企业委托书等材料,向区建管委申请完工备案。
6、《细则》的实施日期和有效期是什么
答:本细则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