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等12家单位资产报废的批复
各有关单位:
《关于2026年委机关固定资产报废的情况说明》、《****管理局关于2026****中心报废处置固定资产的请示》(津港航报〔2026〕5号)、《**市****执法总队关于报废处置固定资产的请示》(津交执总报〔2026〕8号)、《天****服务中心关于2026年报废处置固定资产的请示》****中心报〔2026〕55号)、《**市交通****服务中心关于2026年度资产报废的请示》****中心〔2026〕14号)、《天****服务中心关于摩托车、台式机等固定资产报废的请示》****中心资产〔2026〕4号)、《****研究院关于申请报废资产的请示》(交科院报〔2026〕2号)、《天****监测中心关于申请待报废固定资产进行处置的请示》****中心报〔2026〕3号)、《****学校关于2026年度报废固定资产的请示》(校报〔2026〕3号)、《**市****服务中心关于2026年资产报废的请示》****中心报〔2026〕3号)、《天****服务中心关于申请待报废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的请示》(津调报〔2026〕3号)、《天****服务中心关于报废固定资产的请示》(市政配套〔2026〕2号)收悉。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津财资〔2022〕44号)和《****实物资产管理试行办法》(津交发〔2016〕253号)相关规定,经市交通运输委2026年7月8日第13次主任办公会审议,****中心)申请报废的总计1446台(套)资产进行报废处置,报废资产原值合计****455.42元,具体明细附后。
请各单位规范处置报废资产,****管理局有关要求,履行相关程序确定回收机构,报废处置后行政事业性资产处置收入及时上缴国库,并按规定对涉及的资产做好会计账目调整和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变动登记等工作。
附件:各单位报废资产明细表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