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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科技**油气勘探****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0976
通讯地址:**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3号 ****服务局公共服务审批室
邮编:571900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 项目名称: | ****科技**油气勘探****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省省直辖****社区居委会**科技** |
| 环评单位: | **依****公司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包含地块一(标准化厂房)、地块二(标准化厂房)以及配套道路工程。 |
|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 本项目建设是国家赋予**自由贸易港的重要使命和任务要求,对于推动**油气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将吸引项目落地,整合产业**,推动产业链协同进步;项目建设将为**科技**的产业集聚注入新的活力,推动“****基地”建设,加快打造现代化**产业**;项目建设将改善**产业投资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加快城市发展整体进程。 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虽然施工期间将会对沿线地区的生态环境、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等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特别是永久占地对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只要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所产生的负面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因此,在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实施,充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制度的情况下,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 项目属于城市道路及标准厂房建设,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城市道路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二城镇基础设施中的城市公共交通建设”;标准厂房建设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外的,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的允许类。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查阅《**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项目不属于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符合《**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要求。 综上,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要求。 |
| 选址合理性: | 根据《****规划局关于核对****科技**油气勘探****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情况的函》项目用地总面积53.3092公顷,其中39.8642公顷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13.4450公顷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不涉及三区三线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一号路用地涉及规划保护林地(Ⅳ级)0.3546公顷。其中位于**县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主要为二横路(9.4268公顷)、一号路(2.9309公顷)、金三路(0.5458公顷)以及纵一路(0.5415公顷),符合《**省自然**和规划厅关于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琼自然资函〔2024〕432号)“(二)风景名胜、特殊用地及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用地。”的情形。 项目一号路占用规划林地(Ⅳ级)0.3546公顷,需按照《**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 至此,项目在采取以上措施后,符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 清洁生产水平: | 无 |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无 |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项目采取了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池、临时围挡、场地遮盖等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能够有效的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过程中加强了管理,文明施工,建筑材料轻装轻卸,在运输砂石料、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上覆盖了蓬布,土方、建筑垃圾集中堆放,采取洒水措施减少起尘量,临时堆场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施工期运输车辆尾气对大气环境有一定污染,通过对运输车辆禁止超载行驶,施工车辆和机械设备不得使用劣质燃料等措施,减少废气排放量。综上,只要项目严格落实施工环保措施,项目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结束后,施工期产生的污染影响随之消除。 |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 本项目区域空气质量现状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过渡阶段中二级标准限值,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 |
| 环境风险控制: | 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施工,在暴雨季节禁止施工,施工时合理处置挖方和填方。 |
| 公众参与意见: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