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投审〔2026〕30号
****关于**省**市**区和美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申请批准**省**市**区和美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五届第100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省**市**区和美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法人单位:****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环大**沿线及镇域道路改造约10.85公里,打造农业观光采摘区231亩、红场智慧茶园75亩,****加工坊、特色产业服务平台,改造农产品临时展销点,建设大溪碧道约4000平方米,提升特色街区人居环境,配套边坡加固、生态修复、安全设施、充电桩、生态停车场、**综合服务驿站2处、改造补给点3处、全线道路标识及指引打造约55公里等。计划工期:24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项目送审总投资7377.59万元,经第三方评审,项目估算总投资6872.5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424.50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938.92万元,基本预备费313.18万元,建设期利息205.80万元。资金来源: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上级补助资金。
五、工程招标核准:详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
六、鼓励项目试点实施以工代赈工作,应在设计、招标投标过程中明确以工代赈用工及劳务报酬发放要求,在工程服务合同中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约定相关责任义务。
七、你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切实加强林地、环保、节能管理工作,落实林地保护、环保和节能措施。项目涉及核实处置后的永久基本农田,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应种植粮食作物,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破坏耕地耕作层,不得影响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种植粮食作物,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耕地数量不减少,耕地质量不降低;非农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占用耕地且改变耕地性质的需落实占补平衡。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的,应严格按照《******厅 ****生态环境厅 ****林业局关于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规字﹝2023﹞6号)依法依规进行论证后提请审批。项目涉及自然保护地的,新增建设用地不得占用自然保护地。项目涉及林地建设的,需按使用林地管理有关规定向上级申办使用林地许可手续。项目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方能按程序办理规划、用地手续。同时要落实各项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措施,防止拖欠工程款,防止发生群体性或个体极端性事件。
八、项目单位要进一步优化设计,严格控制投资规模。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按国家、省、市和区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耕地、环保、节能管理工作,落实项目用地、规划、环境保护措施、节能评估等各项措施。要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加强对项目实施的规范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运营安全,发挥预期效益。
九、审批依据:区政务常务会议纪要〔2026〕8号、区财政局资金证明、****分局用地规划意见、《**省**市**区和美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报告。
十、**省投资项目代码:****。
附件:工程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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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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