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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燕洞镇新力****基地道路硬化、所略乡尚勤村免场至老拉盘屯生产道路硬化建设项目(B分标)
三、采购日期:2026-04-09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
地址:**市**路36号丽都**3栋701房
被投诉人:******公司
地址:****政府小区 2 排 1 号 3 楼
相关供应商:****
地址:****县巴马镇**路3号
当事人:巴马瑶****事务局
地址:****县寿乡大道 252 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被投诉人******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作出的“关于****质疑成立告知书”;该告知书第四点答复意见:经核查该质疑事项成立,被投诉人无主体资格认定质疑成立,我公司不认可。
投诉事项2:被投诉人******公司于2026年6月3日作出的“质疑事项不予受理的答复函”及采购结果更正公告。①被投诉人违规违法不受理我司于2026年5月29日及2026年6月2日两次给被投诉人的质疑书。②被投诉人于2026年6月3日在**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等网站发布的由成交供应商名称******公司变更为废标处理,我司认定质疑事项不予受理和废标处理无效。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投诉人对废标行为提起的投诉事项成立的,财政部门应当认定废标行为无效。”之规定,投诉事项成立,废标行为无效,按原成交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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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