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引进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投放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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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引进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投放运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司(**市**区李棋街道上郭井16幢3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8月11日9时30分(**时****酒店****广场)6楼会议室(**省**市**区珊瑚路**线与北二环路交叉口南侧)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县引进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投放运营项目

2.项目编号:****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城市公共交通体系,满足群众短途出行需求,提升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优化城市交通结构,缓解出行压力,有效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构建绿色出行,****运输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运输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实施意见》(云交运输〔2023〕1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依据委托第三方测评机构编制的《**县**共享单车市场容量测算与投放预测分析报告》,****政府研究,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运营服务企业。

5.招标需求:依据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结果,择取排名前两位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企业,作为**县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主体。

6.投放数量:本次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投放实行配额总量调控,投放规模结合市民短距离出行需求、城市空间承受能力、道路**及停放设施承载能力综合确定,防止车辆盲目投放扩张,保障供需动态平衡。其中:县**域投放规模1500辆,依据第三方机构开展的容量评估确定;扬武集镇区域(含大开门片区)投放规模500辆,结合集镇人口、交通现状、停放设施条件,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综合研判确定;全域投放总量合计2000辆,每家企业配额为1000辆,按区域平均分配。后续采购人可结合市场运行、市民出行需求及城市承载能力变化,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政府批准后对投放总量实施动态调整。

7.投放服务范围:****服务区域划分为2个,具体如下:①县**域、②扬武集镇区域(含大开门片区)。各区域具体边界由中标****管理部门审核,投放服务须在审核通过的区域内开展。后续若因市场需求需对投放范围进行调整的,****管理部门审核,****政府批准后同意后方可实施。

8.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总计三年。每年度运营期满后,对各运营主体上一年度的运营服务做出相关评价,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具体评价方式及内容由采购人后期****管理部门共同制定后发布。

9.其他要求:投放电动自行车产品,须同时满足《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42295-2022)、《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第1部分:技术规范》(GB/T42236.1-2022)、《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2024)及3C(CCC认证)标准。车辆投放前,中****管理部门,按规定完成车辆登记上牌手续,并配备相应安全头盔。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参加投标情形);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上述网站对投标人信用情况进行查询,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标书代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或****公司/****公司,或投标人依法取得完整运营授权的车辆品****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股权控股证明/完整品牌运营授权文件。无论ICP许可证由上述任一主体持有,中标投标人对本项目全部互联网信息服务合规义务、法律责任承担全部兜底责任。

②若投标人自身拥有电动自行车运营品牌,需提供品牌证明材料;若投标人自身无电动自行车品牌,需提供品牌方出具的授权证明材料。【若同一品牌授权多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委员会仅推荐该品牌评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7月20日起至2026年7月27日(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14: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司(**市**区李棋街道上郭井16幢3号)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126.com)

售价:600.00元/份。

缴纳账户信息

名称:********公司

开户行:****银行****公司**大营街支行

账号:530********900000525

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文件费+公司名称(可简写)

其他: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1、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

注: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应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126.com)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标书代写

提交时间:2026年8月11日9点00分至9点30分(**时间)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8月11日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酒店****广场)6楼会议室(**省**市**区珊瑚路**线与北二环路交叉口南侧)。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介:本项目招****人民政府网及新****人民政府网予以发布。公告内容及相关时间均以上述网站刊载信息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媒体转载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若投标人为非法人机构的,招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指其他组织的负责人。

3.招标文件所称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是指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市场运营主体用于经营目的而投放的电动自行车。

4.鉴于本项目实际情况,此招标文件部分内容是借鉴《****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部分内容编制。若本招标文件内容与所借鉴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上位法律法规存在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其解释权归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县桂山街道西园路13号

联系方式:0877-****1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李棋街道上郭井16幢3****公司)

联系方式:159****00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苗艳、张红

电 话:159****0037、133****9550

日期:2026年7月20日


附件: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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