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省中医药文化**活动,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科普宣传工作,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采购香囊空袋一批,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卫生院中医文化宣传束口香囊空袋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供货地点:**市**区上三路牛眠山巷46****卫生院二楼仓库。
4.服务期限:本项目为单次采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束口香囊空袋交付并验收合格之日止,最长不超过15个自然日(含设计、制作、印刷、配送及验收环节)。
5.预算金额:人民币6000元(包含设计费、打样费、制版费、定制印刷费、货物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税费及售后退换货等一切相关费用,采购方不再支付额外费用。)。
6.结算方式:具体结算方式、付款节点及发票要求,以双方签订正式合同时的约定为准。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产品:定制款束口香囊空袋,共1500个。
2.尺寸要求:宽度8-10cm,长度10-14cm。
3.面料要求:麻布或缎面,面料应手感舒适、质地优良、色泽均匀且耐用。
4.辅件要求:每个香囊袋需配备流苏及悬挂绳,流苏颜色需与袋身协调(或以大红、金色等传统中医色调为主)。
5.定制要求:袋身需根据我院要求加印单位logo。文字内容包含单位名****卫生院)及核心价值观(严谨、仁爱、担当、有为)。要求印字牢固、图案清晰、色彩准确,不得出现掉色、模糊等质量问题。
6.报价要求:报价单价不得超过4元/个,总价不得超过6000元。供应商报价应已包含设计费、打样费、制版费、定制印刷费、货物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税费及售后退换货等一切相关费用,采购方不再支付额外费用。
7.样品要求:供应商报名时,须同时提供2款符合规格要求的实物样品(可印制相近logo或留白),未提供样品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经营违法、违章等不良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受贿等记录和诉讼,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相关产品生产或销售。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本项目。
四、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包括能承接本项目服务内容的相关项目。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原件(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法人授权书)。
4.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1)。
5.供应商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价格公正、供货周期、质量承诺、售后服务承诺等方面)。
6.投标人应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及“企查查”网站(https://www.****.com/)查询本单位信用信息,并提交查询结果材料。查询结果需为各网站信用信息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高清截图(若企查查查询法人或股东存在两家及以上关联企业、就职情形的,需如实一并打印或截图),截图需确保清晰可辨。(相关网站直链详见附件2)加急标书代写
7.项目报价表(格式见附件3),报价表内容须逐项如实完整填写,不得空项、漏项,需单独装袋密封,并做好标注。
8.提供样品,需单独装袋,并做好标注。
注:响应文件内容应当完整、清晰、规范,所有材料每页均需加盖公章。除要求单独密封的文件和样品外,其余材料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后整体装袋密封,封口处需加盖公章,封面应当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名企业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号码”。加急标书代写
五、递交文件时间、地点、联系人
1.递交时间:2026年7月21日(周二)至2026年7月27日(周一)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本次项目仅接受现场递交,不接收任何快递送达的响应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2.递交地点:**市**区上三路牛眠山巷46****卫生院****办公室。
3.联系人:阮佳怡、叶诗萍,联系电话:0591-****9136。若供应商在响应过程中对材料提交存在疑问,可向我院咨询。
4.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形,均视为无效响应,我院有权拒收:
(1)逾期送达指定地点;
(2)递交材料未合格密封;
(3)不符合要求的;
(4)“企查查”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供应商之间法人、实际控股人、股东等存在关联关系的。
六、评审规则
1.评审标准:评审小组将根据三家或以上符合要求的报名文件进行审查、评议和表决,在样品品质和款式满足我院需求的前提下,采用最低报价法确定中选供应商。注:①在供应商资质及材料审核中,若出现供应商未提供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不清晰、不满足要求等情况,均按无效响应处理。②若出现明显不合理的恶意低价投标行为,我院保留终止本次招标工作的权利。③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相同且最低的响应供应商,****小组优先参考样品工艺品质、同类文创采购项目履约经验及售后服务方案情况,投票表决确定最终中选供应商。
2.结果公示:遴选出的供应商在本院公众号、LED和院内公开栏上公示3个工作日(为确保采购项目的时效性,若投标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本次采购终止,并对结果进行为期1个工作日的公示,后续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示期结束后确认供应商,供应商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与我院进一步协商相关事宜并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中选样品由双方共同封存、签字确认,作为成品尺寸、面料、印刷、辅件的验收标准。未中选供应商的样品可于结果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自行取回。
3.交货时如发现印刷模糊、色差严重、尺寸不符等质量问题,我院有权拒收并要求无条件换货。
4.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响应或中选资格;情节严重的,列入采购黑名单,禁止参与本单位后续采购活动。
5.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采购合同或被依法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按照评审报告载明的候选供应商排序依次顺延确定成交供应商,亦可结合项目实际重新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
6.本公告未明确的其他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单位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7.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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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