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公司根据《**市2025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方案》、《2026 年度水产养殖技术培训实施方案》组织遴选2026年**市水产养殖技术人员培育机构,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本项目将****小组,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含)单数组成,评审小组对提交申报材料的培育机构进行基本条件审查,不满足基本条件的不进入评审和遴选程序,对满足基本条件的申报材料逐项打分,按照得分高低的顺序,遴选1家培育机构。遴选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2026年**市水产养殖技术人员培育机构,签订培育合同。
二、基本条件:
1.成立3年以上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3.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4.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5.具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培训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6.具有跟踪服务能力;有水产养殖技术人员培育业绩。
7.自愿在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培训工作,遵守培训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接受培训任务安排和各级主管部门对培训过程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按约定支付代理机构组织遴选费用。
8.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培育机构不予遴选:(1)三年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的培育机构;(2)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培育机构;(3)有群众投诉、违规收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4)有诚信不良记录的;(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不允许中标后分包、转包全部或部分培育任务。
三、提供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以及符合第二条“基本条件”佐证材料。
2.培训初步实施方案或教学计划。
3.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密封报送。
四、时间安排:
请具备条件的培育机构于2026年 7 月 31 日上午 10 时 前将申报材料送至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市梅城镇**路与乔公路**西北100米;联系人:胡炳康;联系电话:0556-****788/183****7988)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评审主要内容:
①申请报告5分,营业执照5分,共10分;
②专兼职教师及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名单5分(至少提供5人,少一人扣一分,扣完为止),佐证材料5分(至少提供5人,少一人扣一分,扣完为止),共10分;
③培育机构具备承办培训条件,有稳定教学场所及设备,有佐证材料、图片15分,实训基地有固定场所和师资佐证材料10分,共25分;
④财务管理制度5分,专兼职财会人员5分,共10分;
⑤跟踪服务能力佐证材料5分,水产养殖技术人员培育合同或其他证明培训业绩的佐证材料3个及以上,每个5分,共20分;
⑥培训初步方案或教学计划,方案详实,可操作性强,满分50分。
⑦无不良记录佐证材料,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全部条件。(法定代表人**或检察系统证明5分,法人银行征信5分),公益机构可提供承诺书佐证,共10分;
⑧自愿接受任务安排与指导及资金管理监督,支付代理费用等承诺书5分,共5分;
⑨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水产养殖技术人员委托培训业绩每项2分,最多6分;机构或其法人受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培训表彰2分,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培训表彰4分,省级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培训表彰6分,最多6分。本项小计最多10分,均应提供佐证材料证明;
⑩评分成绩相等的前提下,优先选用之前连续稳定承担过水产养殖技术人员培训任务的公益性机构和高质高效完成上一年度培育任务的社会培育机构。
六、各培育机构所提供的佐证资料必须真实有效,经得起备查,否则一切后果自付。
特此公告!
****
****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