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服务站建设项目
2. 采购单位:****
3. 项目地点:****1-206、207
4. 采购预算:预算金额人民币80000元,预算金额同时为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5.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价。
6. 建设内容:****服务站心理放松设备、心理沙盘、心理挂图、牌匾、阅览室套装、室内修缮等全套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售后质保一体化服务(详细设备及清单见附件)。
7.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室内修缮、全部货物送达、现场安装、调试交付、清洁验收。
8.支付方式: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且本项目全部的内业资料完成交付采购人,经采购人核对无误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成交供应商开具等额发票)
9. 质保要求:
(1)音乐放松椅等核心设备整机1年免费上门质保,机芯、电机、导轨等核心部件质保不少于1年;
(2)心理沙盘、心理挂图、牌匾质保不少于1年;
(3)质保期内提供1次免费上门巡检、设备校准、维护保养。
10.违约条款
10.1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成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除需赔偿采购人的损失外还需另行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0.2在签订合同之后,成交供应商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除需赔偿采购人的损失外还需另行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0.3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供应商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成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除需赔偿采购人的损失外还需另行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10.4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成交供应商须赔偿全部损失,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5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的,延期7天内(含7天)的,按合同总额的3%支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延期8-15天(含15天),按合同总额的5%支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延期16-30天(含30天),按合同总额的10%支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延期超过30天,采购人有权解除购合同,同时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成交供应商还需另行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10.6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是原装正品或来源渠道不合法、不合规,不能享受原厂或原厂认可的售后维修机构售后服务的,经采购人同意更换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换。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在采购人指定的期限内完成更换的,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赔偿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10.7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3.具备完善售后团队,可提供本地上门维保服务。
三、报价文件要求
1.提交企业(报价企业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要求注明“与原件一致”****公司公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项目报价单,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报价文件份数:正本1份。报价文件应当密封包装提交,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以及“于2026年X月XX日之前不准启封报价文件”的字样。
四、报价文件递交相关要求加急标书代写
1. 公告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
2.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3日17:30分,逾期送达、未密封、材料缺失的报价文件一律拒收。加急标书代写
3. 递交地点:****1-407办公室(**区乾龙路26号)
4. 递交方式:现场专人送达,不接收邮寄、快递。
5. 询比价评审时间:****分局政工室、警保室、督审大队联合开展内部评审。
五、评审规则
1. 本次采用最低价评标法,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造成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 存在以下情形直接作废处理:
(1)总报价超出8万元最高限价;
(2)材料缺关键资质,未加盖公章;
(3)提供虚假资质。
六、其他事项说明
1. 供应商报价为全包固定总价,包含室内修缮、货物、运输、上楼、安装、调试、培训、耗材、税费、质保上门等所有费用,采购单位无需额外支付任何款项。
2. 成交供应商须免费安排1次现场操作培训,对****服务队成员开展设备使用、基础团辅教学。
3. 采购单位不向各报价供应商支付任何报名费、文件费,无论是否成交,所有报价文件不予退还。
4. 供应商若对采购需求存在疑问,可在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联系经办人现场踏勘、答疑。加急标书代写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警官
联系电话:0598-****073
联系地址:****(**区乾龙路26号)
附件1:********服务站清单
附件2:********服务站室内修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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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