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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63800.96㎡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及水泥硬化地坪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 2026-07-20 | 挂牌结束日期2026-08-14 | |
| 200 | ||
| **** | ||
| 甘经理 0712-****608 | ||
| **** | ||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工业园63800.96㎡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及水泥硬化地坪 |
| 转让底价 | 1578.518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6-07-20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8-14 |
| 资产概述 |
本****工业园63800.96㎡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及水泥硬化地坪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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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所在地 | **省 - **市 - **县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如转让标的涉及的不动产权证书等载明的信息与现状有差异,****管理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性质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
2、根据不动产登记证书【鄂(2023)**县不动产权****074号】记载:转让标的权利人为****,标的坐落于****工业园,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期限为2022年11月29日至2072年11月29日。
3、转让方提出:本次拟转让标的成交后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中涉及的交易双方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中, 转让方承担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 受让方承担契税、印花税及过户登记费等。若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双方应在过户前各自完成纳税申报,任何一方不得以税费争议为由拒绝履行过户或付款义务。
4、受让人取得宗地权属后在标的宗地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
5、本次挂牌价格为含税价(增值税税率按国家现行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转让方在完成资产交割后90日内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6、本次转让标的范围内除土地使用权外,还包括归转让方所有的水泥硬化地坪(其他地上附着物均不在本次交易范围内)。转让标的范围外可能存在其他第三方所有的地上附着物(包含但不限于临时厂棚、生产线设备、水电设备等)。受让方取得宗地权属后,如需受让该等第三方附着物,由受让方自行与第三方协商,转让方提供必要协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第三方联系方式、配合现场查看),但转让方 不对协商结果承担保证责任,亦不承担清除义务及费用 。如协商不成,受让方应给予转让方 不少于2个月的时间协调第三方自行清除;转让方将尽力协调,但不承诺协调结果。
7、土地开发情况:标的土****建设部分水泥硬化地坪。
8、出让金缴纳情况:标的土地全部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已缴清,不存在欠缴情形。
9、环保情况:标的土地及地上构筑物不存在已知土壤污染、环保处罚或环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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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使用权) | |
| 土地证号 | 鄂(2023)**县不动产权****074号 |
| 土地面积 | 63800.96㎡(平方米) |
| 规划用途 | 工业用地 |
| 地址 | ****工业园 |
| 土地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目前用途 | 工业用地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7-20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价款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交纳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20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行审查其受让是否符合国家政策,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等方面的瑕疵为由退还转让标的、改变交易结果和价格、拒付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3、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已充分了解并认可评估报告(中达致远房地产资产****公司对本次资产转让项目出具的中达致远(资)评报字【2026】第 2138 号)所披露的标的资产现状、评估方法及评估结论,同意以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交纳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5、受让方须同意****交易所****在收到全部的产权交易价款及全部的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在办理房地产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时,有关职能部门要求提供文本合同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应按照相关规定签订文本合同。在办理房地产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时,有关职能部门要求提供格式文本合同的,****机关要求签订格式文本合同。本合同与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不一致的,以《产权交易合同》为准。 7、过户与交割: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启动权属过户登记手续,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必要配合(包括但不限于签章、提供证照原件、配合现场勘查等)。交易价款由****交易所****在权属过户登记至受让方名下且转让方完成标的实物交付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合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200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如仅有1个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经转让行为批准单位书面同意后,可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交易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交易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交易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实物资产转让公告期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各意向受让方在动态报价期内均未登陆动态报价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③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履行相关义务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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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信息 | |
| 转让方名称 | **** |
| 估值机构 | 中达致远房地产资产****公司 |
| 核准或备案 | 备案 |
|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 **澴川****集团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6-06-26 |
| 评估值(万元) | 1578.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