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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新增省内危险品船运力管理办法(试行)》,我局组织开展了新增省内沿海危险品船运力审查工作,现将拟同意获得新增运力的企业及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 序号 | 申请企业 | 拟获得新增运力情况 |
| 1 | ****公司 | 申报新增**省内沿海成品油船运输经营资质,新增“恒汇油77”轮(2606总吨,3980 载重吨)从事**省内沿海各港间成品油运输,主营保税油加注业务。 |
| 2 | **自贸区**同舟****公司 | 申报光租“锦洋环保油9”轮(497总吨,837载重吨),从事**省内沿海各港间成品油运输,主营保税油加注业务。 |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7月20日至7月2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提出意见,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单位反映须加盖公章)。联系地址:**市**区**街道翁山路555号**港务大厦,****管理局,邮编:316021,联系电话:058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