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
****集团有限****中心****中心****集团****公司****基地公共设施工程项目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基地接轨于广珠铁路丹灶站,中心里程为K56+248,****公司江村车站管辖。货物线在丹灶站**端7#和25#道岔之间出岔(岔心接轨里程GDK0+026.01=K55+442.12),跨过横二路与金泰路平交进入本项目选址地块,货物线采用曲线半径为350m。集装箱货物区**货物线1条,预留1条,装卸有效长737m;包装成件货物区**货物线1条,装卸有效长624m。
1.2询价内容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5年中国铁建**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5其它要求:代理商需满足持有所代理制造商的唯一授权委托书,且制造商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包件号 |
项目名称 |
交货地址 |
交货日期 |
| 1 |
投光** |
座 |
8 |
DL-01 |
****基地公共设施工程项目 |
**市**区丹灶镇 |
2026年8月20日 |
|
| 2 |
投光** |
格构式18m |
座 |
3 |
||||
| 3 |
LED灯 |
400W |
盏 |
96 |
||||
| 4 |
LED灯 |
200W |
盏 |
24 |
||||
| 5 |
**就地控制箱 |
台 |
11 |
|||||
| 6 |
MPP管 |
φ110*8 |
m |
6680 |
DL-03 |
|||
| 7 |
管枕 |
φ110 |
个 |
3340 |
||||
| 8 |
塑料管(MPP管) |
φ110*4(含管枕) |
m |
2800 |
||||
| 合计 |
12962 |
|||||||
3.2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一、投光**:
第一节总则
1.基本要求
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各项技术规格。要求对技术条件逐条实质性应答,如有偏差,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规格偏差表并说明原因。
1.2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描述的完整性,同时要求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中未包括但工程应用所必需的技术描述进行补充。
*1.3 业绩和资质要求
1.3.1 制造商应有良好信誉,其投标产品及同类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若为代理商投标,其同时应无任何经济纠纷和司法诉讼。
1.3.2 所投设备须有160km/h以上铁路供货或运营业绩,具体以技术条件要求为准。
1.4投标人应保证制造过程中所有工艺、设备、材料等均符合技术规格书的规定。
1.5投标人应遵守本规格书中各条款和工作项目的ISO9000或GB/T19000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必须经过国家认证和正常运转,并提供认证证书。
*1.6 投标人应对其产品在本工程的兼容性和适用性负责。在投标书中提出投标产品可能存在的接口设备及接口要求。在技术联络阶段,主动与施工单位、****设备厂家共同确定接口事宜,并将接口方案送招标人、设计单位确认。投标人承诺因投标及技术联络阶段接口方案不同而导致的相关费用调整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承诺因设备接口或与工程现场不匹配等原因引起的设备零部件变更时,予以免费修正或更换。
2.技术规格一般规定
2.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能在本招标文件技术条件中各设备的“环境条件”下连续正常运行,如果产品不能满足这些要求,投标人应申报偏差值。
2.2除技术条件中另作规定外,“近似”或“大约”一词则意味着偏差范围允许在±10%以内。
2.3除技术条件中另作规定外,须采用国际单位制(SI)来度量所有产品、材料。
2.4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作规定,招标设备和仪器、材料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ISO或IEC或GB、TB标准。当采用其它标准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提出各项设备所遵循的标准名称及内容并说明与上述标准的差异(需附证明材料)。
2.5设备金属构件表面应具备可靠的防腐功能,易生锈的铁件表面至少应采用热镀锌处理。在装配前,对封闭结构的内表面也应有可靠的防腐处理措施。
2.6投标人应负责协调和统一同一包内技术规格书中各设备之间的接口,投标人应保证设备间接口满足招标人提出的相关资料信息和技术联络会议要求;与既有及后续设备提供单位相互配合,保证接口之间的兼容性。
*2.7产品必须出具国家级CMA、CMC或国际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属生产许可证、制造特许证、国家3C认证生产和认证的产品,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8投标人如有更新的技术,在完成对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条款应答后,可对本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提出建议,供招标人参考。
2.9投标人应提供其产品寿命的说明,并提供产品在实际运行中的可靠和无维修时间。产品设计寿命应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2.10在技术联络阶段,为更好满足本线电力工程的需要,招标人认为需要时,有权****公司(原铁道部)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规定及电力工程自身要求对相应参数进行修改。
3.技术文件和清单
3.1投标人应在技术文件中提供产品的型号、种类号、产品的设计、生产标准、质量保证措施。
3.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满足第三节“技术条件”中要求的完整的技术文件和所投产品的试验报告,其中包括产品的主要性能、技术参数、差异表等。对带星号(“*”)的技术参数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
3.3所有技术文件、图纸、产品铭牌应字迹清楚、内容完整,采用SI(国际单位制)单位、通用图形和符号。其图幅应符合ISO标准公制“A”系列。
3.4投标人应承诺:对于每份合同,在合同生效15天内向招标人就本次招标的设备提供详细的土**装要求及基础图纸、与接口设计有关的图纸及资料,确保工程设计的顺利进行。在合同生效后的30天内向招标人提供8份技术联络所需的图纸资料,2套CD-ROM(电子文件为可编辑的电子文档)。
3.5出于设备维护和管理的目的,投标人应提供8套印刷文件,2套CD-ROM文件,其中包括操作手册和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手册和故障诊断手册、原理图和(或)电路图、组装图和(或)安装图以及其它有关使用、维护、保养所需文件。招标人有权复制投标人提供的文件资料。
3.6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应附与纸质文档相对应的可编辑电子文档。
3.7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均采用中文。采用其他语种编写的文件,应自行翻译成中文,并以中文文件为准。
4.设备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仪表
4.1 除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备品备件的各类参数与原件相同。
4.2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在安装、调试等阶段所需要的专用工具及仪表要求。
4.3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按招标人规定要求的质量保证期二年以内免费提供的必须备品备件。如果投标人认为其设备无需备品备件、无需明确专用工具及仪表要求时,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免费提供的备品备件将作为评标的一个重要环节。
*4.4 投标人应承诺在质量保证期内,若备品备件数量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时,投标人应继续增加备品备件直至质量保证期期满为止。
4.5投标人还应推荐质量保证期以外三年内使用的备品备件清单以供招标人选择,应列出并单独报出单价和总价,该价不计入总报价。
4.6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对附件及备品备件的种类和数量提出补充或削减要求。
4.7投标人提供质量保证期以外的三年内备品备件的承供保证书。承供书的具体内容及要求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确定。
4.8无论投标人是否提供备品备件,均不能免除因自身产品质量问题而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5.技术服务与培训
5.1投标人的责任包括从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以及现场技术指导、安装、设备间连接、调试直到整套设备交付使用并按技术条件正常运转。在产品安装和试运行期间,投标人应派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到设备安装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协助设备交验开通。投标人应派遣技术服务的内容包括:
A现场的技术指导服务。
B现场培训。
C现场调试,现场验收试验技术指导。
D现场验收完成并经招标人批准后,在接管单位人员参加下,设备将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期间的技术服务由投标人负责。
E质保期内的服务。
F技术规格书内规定的其他服务。
5.2质量保证期内,如果由于设备制造、编程缺陷引起设备或软件修改,投标人应免费并及时提供修改所需的部件、备件、专用工具和设备以及修改后的软件。
5.3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现设备有任何缺陷,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通知之后一个月之内完成免费更换或维修。如果在试运行中发生非人为因素的严重故障,投标人应及时免费解决出现的问题。
5.4根据技术规格书所约定的具体要求,投标人所投标的产品已经获得国外原型产品制造商授权生产的,应安排招标人及相关方在技术联络阶段去国外原型产品生产厂家及国外应用项目实地考察;投标人所投标的产品已经在国内类似项目上已经成熟应用的,应安排招标人及相关方在技术联络阶段进行实地考察。技术联络阶段,设备生产厂应提供食、宿、交通服务,以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试验报告等,以保证招标人派出的技术人员有效地工作。
5.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对其设备(材料)进行现场安装督导(投标人自行安装的除外)和设备调试指导(现场技术服务)。
5.6投标人在投标时,应保证在设备安装及质保期期间,在招标人发出通知24小时内提供免费现场维护服务,免费调整或替换不合格的零部件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5.7招标人根据设备的复杂程度视需要派招标方人员到设备生产厂进行技术培训,其技术规格书所约定的具体人、天数和相关费用在报价表中报出人、天、单价及总价,并进入评估价。如投标人认为自己的产品在技术规格书所约定的人、天数以外无需进行其他现场服务,或招标人认为超出技术规格书所约定的人、天数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应提出并供招标人选择,不进入评估价。凡声明提供免费服务的投标人,将被理解为其免费完成招标人的全部服务要求。
5.8如果需要扩充和调整设备数量或部分规格时,投标人应协助和配合招标人对设备数量的增减、设备配置及设备间联系等提出建议和方案。
5.9培训
5.9.1投标人应提供良好的技术培训条件,使招标方人员完全掌握设备的技术,包括系统设备原理、安装和日常维护等。
5.9.2培训教师和教材
A投标人派出的教师应具有相应技术资质。
B投标人应提供培训的详细计划及教材,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C培训教材应是最新版本,并且与所供设备相符。应采用标准词汇和符号。
D培训教材应包括测试和维护技术。
E培训教材采用中文。若培训教师采用除中文以外语种时,由供货商免费提供翻译人员现场翻译。
F投标人应提供培训所需的工具、测试仪表和装置。
5.9.3投标人应根据设备的复杂程度安排在工地现场提供有效的技术培训,且应提供培训手册,使招标方人员掌握与设备运转和维护有关的技术。
6.试验和验收
详见第三节“技术条件”。
7.质量保证
7.1投标人应保证产品质量,各项性能指标应完全达到本招标文件的技术条件。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含相应配件和材料)质量保证期为系统调试完成并且收到业主签发的工程接收证书之日起二年。
7.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现场发生系统故障,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方通知的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处理事故。并应负责修理或更换故障设备,属投标人责任的,其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发生故障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应从故障处理后重新算起。
7.3在质保期内,投标人应按招标方的要求免费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对招标方人员的日常维护给予技术指导。
7.4招标人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的30天内签发的索赔文件均为有效文件。
7.5对产品施工工艺有要求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未注明的,视为认同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
7.6对产品维护有要求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未注明的,视为认同运营维护单位的维护方案。
7.7在本技术规格书及技术联络所确定的应用条件内(含环境条件、速度、张力、使用年限等),产品自身故障,投标人均必须独自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这一责任不因本技术规格书某一技术参数的偏差而减少。认为本技术规格书个别参数存在偏差时,应书面提出完善建议并要求投标人澄清。
8.包装、运输和储存
8.1投标人应负责将所供设备严密包装,防止潮气、锈蚀、淋雨和震动。包装应牢固可靠,应考虑到运输过程中,可能受到的最大加速度所产生的冲击,产品不松动、不损坏、不变形。
8.2对贵重设备和仪器应考虑与一般设备分开,采用特殊包装,并在箱上注明“小心轻放”等标志。
8.3产品装运前,投标人必须告知招标方,同意后发运。产品在装运后投标人应立即将装运通知送达招标方。
8.4投标人应提供产品的详细运输和供应方案,保证工程所需产品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负责将产品运至合同指定的地点。
8.5产品在到达目的地后,招标人将进行初步检查,根据提货单校对包装数量,检查产品包装情况,在装运中是否有损坏。
8.6开箱验收将在现场进行,若产品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发现明显的或隐藏的损坏,招标人将立即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立即修复或更换损坏的产品,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8.7在包装箱外应标明招标人的订货号、投标人发货号、产品名、到站名。
8.8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提供份额符合要求。每件产品应至少附有下列出厂文件:
A产品合格证;
B出厂试验记录;
C安装使用说明书(包括产品外形尺寸图及组件安装使用说明等);
D拆卸运输零件(如需要)和备件(如果有)一览表。
8.9 招标人现场的保管温度为-25℃~+40℃。
8.10 产品到施工现场的卸车费用由投标人支付。
9.供货保证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本技术规格书规定的供货时间要求的供货计划和供货保障措施,并书面承诺如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招标人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另行采购以确保工程进度,也可采取调整合同数量乃至终止合同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10.其它
10.1产品生产之前,投标人应根据技术条件,按照招标人对技术联络要求(包括主要内容、人员组成、时间和地点)进行技术联络,对相关参数进一步确认后方可生产;根据实际情况生产厂应随时与设计单位联系,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10.2 招标人保留对本技术规格书的最终解释权。若投标人对本技术规格书存在认识上的差异,应书面要求招标人澄清。未有书面要求的,视为同招标人理解一致。
10.3 本招标数量仅供参考,实际的数量以设备订货合同的数量为准。设备技术参数在合同签订时最终确定。
10.4 本技术规格书中,所有星号条款(“*”)为关键条款,不能满足其中任何一条将导致废标。
10.5 设备及元器件的所有人机界面必须使用中文或有中文标注。
第二节共同条款
1. 工程概述
1.环境条件
(1)环境温度
户外设备: -10℃~ +60℃;
户内设备: -5 ℃~ +50℃;
(2)相对湿度:(温度为25℃时)≤90%
(3)最大基本风速: 30m/s
(4)覆冰厚度10mm,覆冰厚度时气温-5℃,覆冰时最大风速10m/s。
(5)有风、沙、雨、冰雹及飓风天气,全段为重污区
(6)海拔高度: 2000m。
(7)全段属多雷区。
(8)历年平均降水量:1200mm~1500mm
(9)适用于以下温度运输和储存:-10℃~+60℃
(10)本次设计范围内线路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均=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0.35s。
2.其它
*3.1投标人应负责协调统一技术规格书中各设备之间的接口,如标书要求投标设备与其它设备间有接口,投标人应根据标书要求及根据技术联络会议或招标人提出的相关资料信息满足设备间接口联系要求,中标人应保证在相互配合方面不出现任何问题。
3.2本技术规格是对要求提供的产品的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格和有关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
3.3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如若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招标方无关,应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损害招标方利益。
3.4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作规定,招标设备和仪器、材料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ISO或IEC或GB、TB标准。
第三节技术条件
1.设备说明
1.1投光****车站站场咽喉区及货场照明。
1.2质保期结束后,报价表中的单价须作为设备管理单位运营维护采买的参考价上限,在标书中写明并要求投标方承诺。
1.3厂家应负责投光**的安装、调试工作。
1.4厂家应按照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对设备使用****工厂、现场培训。
1.5投标人根据自身产品特点,免费配置随机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并在投标时列出。
1.6适用范围
1.6.1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投标方提供的投光**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交付、现场安装、监督、现场试验及运行工作。 1.6.2与设计、制造、试验、运输、包装、保管、安装、运行和维护有关,本技术规格书未说明的,按本文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1.7投标人提供的格构式投光灯铁塔,主要包括:
1.7.1铁塔;
1.7.2爬梯
1.7.3维修平台与护栏
1.7.4投光灯具;
1.7.5电控装置;
1.7.6限流避雷针
1.7.7备品、备件。
2.投光**技术要求
2.1环境使用条件:满足第一章有关要求
2.2电气性能
(1)额定值
a.额定工作电压:220V
b.额定绝缘电压:500V
c.额定频率:50Hz
d.额定功率:依据施工图纸;
e.噪声:<55dB(A)(离灯具前、后、左、右、1米处)
(2) 湿态绝缘电阻:用500V摇表测量湿态绝缘电阻不小于2MΩ。
(3) 湿态介电强度:能承受交流50Hz,1500V(有效值)试验电压历时1min应无击穿或闪络现象。
(4) 防触电保护类别:Ⅰ类
(5) 灯具接线方式:三相五线或单相三线制(设专用接地线)
2.3结 构
(1) 基本结构:投光**应由塔身、爬梯、维修平台与护栏、照明灯具及控制系统构成。塔身底部设防护门,**内设有爬梯,**顶部设有维修平台与护栏,方便了灯具的维修。塔体质保期15年,其它质保期2年。
**及其主要构件应为耐用结构,由能承受一定的机械应力,**的最大基本风速:30m/s,电动应力及热应力的材料构成,此材料和电器元件应采用防潮,无自爆,耐火或阻燃产品。
**采用钢质桁架结构,选用的角钢、钢管、钢板等须按照设计并满足国家有关高耸结构及铁塔制造技术等标准,角钢须选用碳素结构钢。
**所有焊接处焊缝应符合标准要求,表面应光滑**,无气孔、焊渣、虚焊及漏焊等缺陷。所用焊条应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投光**全部外露钢构件、连接件、支架等金属构件均采用热浸镀锌防腐处理,镀锌层质量符合《金属覆盖层 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13912-2020 规定;钢构件镀锌层平均厚度不小于85μm,局部最小厚度不小于70μm。全场所有外露螺栓、螺母、垫圈及紧固件统一采用热浸镀锌防腐,镀锌层平均厚度≥55μm,局部厚度≥45μm,镀锌后无漏镀、起皮、流挂、锈蚀缺陷。
生产**前,须按照安装位置的风荷载强度、地基承载力参数等,对**的截面和地基参数进行核算,保证**、灯桥的正常、安全运行。
**自带配电箱(电容器箱),塔(桥)内的所有配线由生产厂家完成,与室外供电的接口在配电箱进线处。所有配线使用镀锌钢管配线,配线管不得使用绑扎方式,须使用管卡子牢固可靠固定在塔(桥)支架上。
**须满足安装地使用环境条件。抗地震灾害能力不低于8。地震烈度,其余环境条件(环境温度、海拔高度、相对湿度、基本风压值、地基承载力参数、污秽等级、雷暴日、覆冰厚度等)参照当地具体情况,须满足**高度及灯具配置、检修人员作业安全的要求
投光**底部应加装不锈钢防护门。
(3) **结构装配的质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塔身高度允许偏差±20mm;
塔身截面尺寸允许偏差±3mm;
塔身安装后塔轴线位移允许偏差±5mm;
塔身垂直允许偏差为塔身高度的1/1000;
**主体结构紧固件的安装须连接牢固、可靠,各部联接螺栓全部采用热镀锌螺栓联接,应简单统一,规格不小于M16,强度不低于4.8,长度依据安装部位所需尺寸选择,连结须有防松动措施,防松动措施可采取加弹簧垫片或采用双螺帽,且牢固可靠。**组立完成后,各部联接螺栓须复紧一次,扭紧力矩应符合表一的要求。
螺栓紧固扭矩标准(N.cm)表一
| 螺栓规格 |
扭矩值 |
| M12 |
4000 |
| M16 |
8000 |
| M18 |
9000 |
| M20 |
10000 |
| M24 |
25000 |
**所有焊接处焊缝应符合标准要求,表面应光滑**,无气孔、焊渣、虚焊及漏焊等缺陷。
在满足最大风荷载强度的条件下,塔身顶部的位移(绕度值)应不小于塔身高度的1/200.
**垂直倾斜度不大于3‰。
(4) **具备防雷功能。灯具的非带电金属形成整体,通过外壳上的接地螺栓与接地线连接。
(5) 灯具外壳的防护等级不小于:IP65,**其它部分的防护等级应满足露天使用环境的要求。
(6)当地控制箱至灯具供电电缆采用穿热浸锌钢管敷设并固定牢固。
(7)**应设有可靠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应≤10欧姆。
(8)**基础的型式和尺寸应根据**安装处的地震烈度、风荷载强度、地质条件及用户提出的具体要求确定,设备供应者应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具体安装图样及必要的施工要求(具体应包含:基础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C20;基础顶部应预埋M24地脚螺栓,螺栓露出基础高度应不小于100mm,螺栓的预埋位置偏差不得大于±2mm,基础外露地面不低于300mm;引入电缆预埋钢管的位置及规格等)。
(9)**的室外控制开关箱应采用不锈钢防雨型箱体,箱体不锈钢钢板材厚度≥2mm,并对其表面作喷塑处理。
2.4其它技术要求
(1) 投光**电源应采用交流三相五线380V电缆引入,采用就地控制方式。**各配电箱(电容器箱)体使用不锈钢材质,原则上按照三相五线接线,均匀分配负荷,控制方式需具备就地的功能。配电箱安装在田野侧,如位于股道间的安装在非股道侧。导线采用铜芯绝缘线或电缆,不允许在管内有接头。满足铁机字(1990)1817号相关规定。
(2) 投光**应采用高效节能光源和板块式灯具。平均使用寿命应在28500小时以上。每套灯具设置单独短路保护。灯具(含整流器箱)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
(3) 照明灯具光学参数如下:a.灯泡效率:不小于70%;b.光通量: 48000Lm;
(4) 照明所用的灯具应能互换,反射器也能互换。
(5) 灯具外壳由不小于2.0mm厚的整块高压铝合金板(含铜<0.4%)冲压而成,并装有焊接端帽,外表面应光滑以防污物堆积和便于清洗。所有金工成品表面涂层应能承受机械压力和湿气、废气及清洗剂的腐蚀。挤压成型的外壳后部应能结合支撑架,从而避免现场钻孔。
(6) 灯具设备底盘应衔接在外壳上,配有安全接地线,并设计成整体。设备底盘应用铝合金制成,电气抛光后涂漆。灯座底部经震设抗计,能抵抗营运中的高频震动。
(7) 灯具的正面采用不小于5mm厚的不散光耐温钢化玻璃作面盖、钢化玻璃四周应衬以密封垫片,密封垫应便于更换。玻璃面盖应不用工具也能打开。所有的插销、铰链、暗栓等均应采用不锈钢制成。垫片应为合成橡胶或是经过批准的同等材料,它应是耐温、不老化、并能抗御腐蚀性气体的材料。
(8) 反射器应为经电镀处理光亮并经特殊的防眩光表面处理,厚度不小于0.8mm的铝板制成,且结构坚固,能经受清洗,搬动不变形。
(9) 控制设备装在设备盘上,并应备有保险插头和插座等固定断电装置,以便取下设备底盘时,无需拆卸电缆。
(10) 灯具内应安装金卤灯、镇流器以及与灯泡输出功率配套的触发器,以便短暂停电后在60秒内恢复启动灯泡重新发光,并装有电容器,使功率因数达到0.85以上,所配镇流器应为低损耗型号。
(11) 灯具内部接线应用低烟无卤材料绝缘的耐热电缆,并备有连接终端,以便于衔接4mm2以上的导体。灯具应有特设的导线出(入)口密封装置,以便连接按规定选用的进(出)线电缆,导****工厂冲压成型,并备有IP20规定的丝口密封盖,以便不用时封堵。
(12) 灯具接线盒应为黑色并配有活动盖板,接线盒内设大小适当的接线端子板,供分支电缆T接连接或连接分支电缆终端,还应有接地端子,供连接接地线,以保证接地连续性。
(13) 所有灯具应能在额定电压220V波动范围的+6%~-8%内启动并运行。
(14) 灯具应包含配套供应的配件,****工厂事先制成,并附有接地螺栓,以便接引安全地线。
(15)**灯具的控制应能实现就地和远方控制。
(16) **的铭牌除配电箱门上安装一块外,还需使用铆钉或螺钉牢靠安装在1.5米高处的角钢上,铭牌须标明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生产日期等。
(17)投光**灯具采用L1、L2、L3供电,投光**接地采用TT系统。
(18)投光**控制系统到每座**的距离及控制数量详见图纸。
(19)控制系统内部接线由**厂家提供和完成,供电电缆及控制电缆由招标方采购、敷设,**厂家需提供技术指导及支持。投光**基础由招标方制作,**厂家提供基础预埋件,接地极由招标方自行采购。
(20)灯具应****认证中心质量认证,并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且检验报告中的委托单位、受检单位、标称生产单位等栏中的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报名产品生产单位名称一致。
(21)灯具产品内装元器件应与检测报告中的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等项目一致。
3.联络及技术服务(含培训及现场服务)
3.1 设计联络
根据设备制造、安装及使用要求,双方须进行设计联络,卖方应对买方人员进****工厂/现场培训),设计联络及技术培训的计划、内容在签订合同时确定,由卖方按下表内容提供有关设计联络、技术服务及培训的报价,进入评估。
| 计划名称 |
地 点 |
人﹒ 天 |
单 价 |
总 价 |
| 设计联络 |
||||
| 工厂培训 |
||||
| 现场培训 |
3.2 技术服务
投标人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人员到设备安装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技术服务的内容包括:
●现场安装的技术指导
●现场培训
●现场调试,现场验收试验
●三个月试运行期间的服务(由厂家建议)
●保证期内的服务
在上述现场服务中要求;
●培训语言为中文
●现场验收完成并经招标人批准后,设备将投入三个月的试运行,试运****工厂根据所供设备要求提出建议。
投标人应提出技术服务的人数、期限、内容及安排。
4.工厂试验
4.1工厂试验内容及标准应满足有关IEC、中国国家标准或经投标人确认的标准所规定的内容。在合同签订前,投标人应提出型式试验及出厂试验的内容、标准及方法由招标人确认。标准定型产品如已完成型式试验,则需提交既有型式试验报告,并须经招标人确认同意后可不再进行型式试验。
4.2工厂试验的内容及时间应于试验前3个月通知招标人,招标人有权审查及参加出厂试验。投标人有义务在招****工厂试验。
工厂试验完成后,应将试验报告提交招标人,在得到招标人批准后,设备方可出厂发运。
4.3制造厂应按有关标准要求,提供型式试验报告,产品出厂前应进行出厂试验,另外制造厂应提出现场试验标准与方法并征得买方认可。
出厂试验
绕组电阻测定试验
电压比测量及电压矢量关系的校定
阻抗电压、短路阻抗及负载损耗的测量
空载损耗及空载电流的测量
外施耐压试验
感应耐压试验
局部放电测量
型式试验
温升试验
雷电冲击试验
绝缘试验:感应耐压试验和外施耐压试验
噪音试验
短路试验
4.4型式试验
对于成熟的系列生产的产品和标准产品,卖方应在供货前提供权威部门的试验报告。包括柜内主要单元断路器、CT、PT、控制、继电保护装置等的单体试验报告、试验内容由卖方提出建议,经买方认可。
型式试验应包括以下内容:
绝缘试验:
雷电冲击耐压试验
工频耐压试验
辅助和控制回路的工频耐压试验。
局部放电试验
温升试验
主回路电阻测量
主回路和接地回路的动、热稳定试验
开关的开断和关合能力试验
机构操作试验
真空断路器型式试验
闭锁功能
保护等级检查
泄漏电流测量
机械强度试验
热稳定性试验
温度试验
4.5 出厂试验
在柜体出厂前应完成下述内容出厂试验,同时应对主要元件包括断路器、CT、PT、继电保护、控制装置等进行单体出厂试验,并提供出厂试验报告。
结构检查
机械特性和机械操作试验
主回路工频耐压干试验
辅助回路和控制回路工频耐压试验
主回路电阻测量
局部放电量测量
辅助的电气装置的试验
接线正确性的检查
控制回路功能检查
开关柜(包括继电保护装置、监控单元)检测及联动试验
5.标准及质量管理
设备的技术及试验标准除应符合本规格书要求外,还应符合有关IEC、中国国家标准或经招标人确认的标准。设备的设计、制造应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应提供设备设计、制造的质量控制手册,并交招标人审批。
6.其它要求
6.1 投标人应提供本设备或同类设备近五年供货清单。
6.2 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模、器具的相关图纸应保存齐全,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有偿购买或借用,投标人有义务予以提供。
6.3 如投标人在现场试验期间使用了应向招标人提供的备品备件,则投标人应在60天内向招标人予以补齐。
二、电力电缆、MPP管、镀锌钢管:产品质量必须符合该产品的国家及相关招标文件技术文件要求。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企业资质文件
(三)合同交货计划
1.交货时间: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订货单之日起 30 日内,将货物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
2.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运输、卸货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装卸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运输方式:由乙方决定(乙方运输过程中的一切责任及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2.保 险:乙方根据自身需要进行投保,费用由乙方承担。
3.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卖方(乙方)按照约定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
4.货物交付前,货物的灭失、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的交付是指乙方将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完成卸货工作,并随货移交相关单证,甲方项目物资负责人签字确认乙方才完成交货义务。
(五)验收要求
1.验收时间: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在 24 小时内对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进行初步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数量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甲方在验收完毕后的7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对货物质量的异议不受时间限制,随时发现可以随时提出异议。乙方在收到甲方异议后,应在7日内负责处理;如果乙方逾期不予处理或收到异议通知后置之不理的,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有权将收到的货物自行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验收方式:甲方项目物资有权收料人负责人对材料进行数量、外观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甲方实验人员对材料内在性能参数进行复验,对复验质量数量存在差异的,给予超额差异乘以10倍数量的处罚,从原数量中扣除,对复验质量存在有问题的,乙方无条件退换货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第三方检验机构按国家现行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费用由甲方承担。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固定价格
3.3.2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铁建银信
√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其他
票据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
(2)付款周期: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付至到货金额的50%,工程开通后三个月内付至95%,最终剩余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履约完成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内付款。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3)逾期付款约定:如发生逾期付款,逾期支付利息=未付款货款金额×逾期资金占用费率。逾期资金占用费率以同期一年期LPR为基准,具体执行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协商确定。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基地。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其它要求:无。
四、报价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标书代写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8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n),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标书代写
4.4线上文件的递交格式:500M以内的标书发PDF文件,500M以上的发压缩包,将编制完成的纸质版询价文件连续页码彩色扫描保存为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为 “**公司(供应商全称)**包件询价文件”。每包件编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禁止以单页PDF格式上传。投标人应对上传平台的询价文件内容进行核对,如出现询价文件错传、漏传或下载后无法打开的询价文件均视为无效,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n)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集团有限****中心****中心
地 址:**市**区王家宅路40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1-****6136
2. 采购人:****
公共设施工程项目部
地 址:**市**区丹灶镇银河村东南侧
联 系 人:黄厚强
联系电话:152****6579
2026年7月21日
|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二十四局/集采中心/****中心 |
| 发布时间:2026-07-20 |
| 投标截至时间:2026-07-28 09: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