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第三标段更新环卫车辆项目的潜****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8月13日 09时4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第三标段更新环卫车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956,190.4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供应商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许可证【(如已按《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文件有关规定办理资质换证的,则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对应的三级资质及以上等级要求执行】(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2)供应商需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2)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 (2)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家数,共计不超过2家(含2家); (3)联合体牵头人为方案编制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 (4****集团下各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活动。 注: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但不需同时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注: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
时间:2026年07月21日至2026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标书代写时间:2026年08月13日 09时40分00秒(**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监督部门:****财政局,联系方式:0833-****568,地址:**省**市**县沐溪镇滨**路12号。
名称:****
地址:**县沐溪镇建设街158号附4号
联系方式:0833-****8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区**中路570号22楼8号
联系方式:199****680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文老师
电话:199****6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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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