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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县环萃建筑垃圾循环利用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环萃建筑垃圾循环利用厂建设项目
地点:**省****县吉迈镇特合土路东侧
建设单位:****
公示时间:2026年07月20日至2026年08月17日
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097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