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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环**大张圩片区水系连通及生态修复工程一期EPC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7月0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环**大张圩片区水系连通及生态修复工程一期EPC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中1.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仅需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主要负责人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请问我司理解企业主要负责人(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经理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是否正确
回复: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企业主要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如投标人提供经理或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项目答疑1第1问回复作废,以本答疑回复内容为准。标书代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义城街道环**大道一号
联 系 人:姜工
电 话:0551-****327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吴邦磊
电 话:0551-****3831;****3147
2026年7月20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