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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002MABPM5QM9F | 建设单位法人:伍英伟 |
| 裴庆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县 |
| 印茶****贸易中心二楼A7-A8号 |
| ****风电场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5-D4415-风力发电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县 **壮族自治区****县 |
| 经度:107.030970,107.020390 纬度: 23.262600,23.240740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7-18 |
| 百环管字〔2024〕6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5000 |
| 756 | 运营单位名称:**** |
| ****1002MABPM5QM9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002MABPM5QM9F | 验收监测单位:**桂宏****公司,******公司 |
| 914********459347T,****0100MAE16CX09A | 竣工时间:2026-01-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风电场建设18台风机,其中10台单机容量为5.0MW,8台单机容量为6.25MW,总装机容量为100MW。 | 实际建设情况:风电场建设18台风机,其中10台单机容量为5.0MW,8台单机容量为6.25MW,总装机容量为100MW。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风电场建设18台风机,其中10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风电机组,8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00MW,风机轮毂高度为160m。风电场年上网发电量为17481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1748h。风电场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设置1台主变,主变容量为100MVA,从升压站引出1回220kV送出线路接入220kV ****电站。 | 实际建设情况:风电场建设18台风机,其中10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风电机组,8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00MW,风机轮毂高度为160m。风电场年上网发电量为17481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1748h。风电场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设置1台主变,主变容量为100MVA,从升压站引出1回220kV送出线路接入220kV ****电站。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风机站场、弃渣场、表土场、道路等无组织扬尘点采取遮盖防尘网、加强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产生;粉状材料和施工散料的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遮盖措施,减少洒落;混凝土拌和设备应配备除尘装置,并注意对拌和站及周边洒水降尘,确保施工场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标准限值。营运期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后废气中油烟排放浓度须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应的标准限值,经高于屋顶1.5米排气筒排放。 (二)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和雨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上清液用于项目制作水泥混凝土或场地洒水降尘,泥浆和废渣经干化处理后就近回填;隔离出的油类物质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灌消纳;营运期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经地理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出水水质须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相应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灌消纳。项目应加强风机C-09、风机C-21、风机C-04、风机C-05、风机C-08区域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管理,禁止在生态红线区域和饮用水水源地范围内设置取土场、弃渣场、表土场及施工营地;应在施工场地上游设置永久截水沟、导流沟,末端设置隔油沉砂池对收集到的雨、污水进行处理,并将处理后的废水排向分水岭山体的另一侧,避免对生态红线保护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污染。 (三)落实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营地、生活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设置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表土和废弃土石方应及时清运至弃渣场、表土场堆存,严禁在施工区随意堆放,弃渣场和表土场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并落实相关防护措施。对风机维护过程中塔筒内产生的落地油应及时进行彻底清理收集,废含油抹布、废机油、废变压器油和废铅锌蓄电池应装入专用容器贮存,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制作危险废物标签并设置于相应位置,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委托处置前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管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营运期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敏感点300米范围内的施工区应避免夜间(22时~次日6时)施工作业,并设置临时围挡,确保施工区域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标准限值。合理选择变压器、电气设备、导线,应选择表面光滑、耐氧化的导线和母线,选用低噪声风机;在设备安装时要保证各类接口接触良好,减少火花及电晕放电噪声;在升压站周围植树种草进行绿化,通过绿化带衰减降低噪声。对升压站及距离风机较近的居民点采取安装隔声窗降噪措施,确保风机占地边界和升压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限值,居民点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 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项目升压站投入营运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应标准限值(工频电场场强4000V/m、磁感应强度100uT)。 (五)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按照施工边界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扩大施工范围;加强施工管理和宣传教育,禁止随意砍伐林木、采挖保护植物或捕杀保护动物;优化施工方案,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鸟类及哺乳类野生保护动物的影响;及时对风机站场、道路边坡、弃渣场和临时堆土场等恢复。绿化或复垦;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避免对鸟类视觉造成干扰,减少鸟类撞击风机事件发生。如在施工过程中碰到重要野生植物,优先考虑避让并挂牌保护,无法避让应征得林业主管部门同意后采取移栽措施并采取生态保护措施确保存活。 | 实际建设情况:(一)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风机站场、弃渣场、表土场、道路等无组织扬尘点采取遮盖防尘网、加强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产生;粉状材料和施工散料的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遮盖措施,减少洒落;混凝土拌和设备应配备除尘装置,并注意对拌和站及周边洒水降尘,确保施工场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标准限值。营运期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后废气中油烟排放浓度须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应的标准限值,经高于屋顶1.5米排气筒排放。 (二)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和雨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上清液用于项目制作水泥混凝土或场地洒水降尘,泥浆和废渣经干化处理后就近回填;隔离出的油类物质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灌消纳;营运期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经地理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出水水质须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相应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灌消纳。项目应加强风机C-09、风机C-21、风机C-04、风机C-05、风机C-08区域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管理,禁止在生态红线区域和饮用水水源地范围内设置取土场、弃渣场、表土场及施工营地;应在施工场地上游设置永久截水沟、导流沟,末端设置隔油沉砂池对收集到的雨、污水进行处理,并将处理后的废水排向分水岭山体的另一侧,避免对生态红线保护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污染。 (三)落实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营地、生活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设置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表土和废弃土石方应及时清运至弃渣场、表土场堆存,严禁在施工区随意堆放,弃渣场和表土场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并落实相关防护措施。对风机维护过程中塔筒内产生的落地油应及时进行彻底清理收集,废含油抹布、废机油、废变压器油和废铅锌蓄电池应装入专用容器贮存,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制作危险废物标签并设置于相应位置,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委托处置前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管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营运期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敏感点300米范围内的施工区应避免夜间(22时~次日6时)施工作业,并设置临时围挡,确保施工区域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标准限值。合理选择变压器、电气设备、导线,应选择表面光滑、耐氧化的导线和母线,选用低噪声风机;在设备安装时要保证各类接口接触良好,减少火花及电晕放电噪声;在升压站周围植树种草进行绿化,通过绿化带衰减降低噪声。对升压站及距离风机较近的居民点采取安装隔声窗降噪措施,确保风机占地边界和升压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限值,居民点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 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项目升压站投入营运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应标准限值(工频电场场强4000V/m、磁感应强度100uT)。 (五)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按照施工边界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扩大施工范围;加强施工管理和宣传教育,禁止随意砍伐林木、采挖保护植物或捕杀保护动物;优化施工方案,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鸟类及哺乳类野生保护动物的影响;及时对风机站场、道路边坡、弃渣场和临时堆土场等恢复。绿化或复垦;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避免对鸟类视觉造成干扰,减少鸟类撞击风机事件发生。如在施工过程中碰到重要野生植物,优先考虑避让并挂牌保护,无法避让应征得林业主管部门同意后采取移栽措施并采取生态保护措施确保存活。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对靠近生态保护红线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风机设备,应设立相应的警示牌。 (三)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群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 实际建设情况:(一)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对靠近生态保护红线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风机设备,应设立相应的警示牌。 (三)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群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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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 | 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升压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及地埋****设备处理后能够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 |
| 1 | 食堂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运营期升压站内的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的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 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应的标准限值后, 经屋顶排放。 | 无监测 |
| 1 | 施工设置临时围挡;合理选择变压器、电气设备、导线,选择表面光滑、耐氧化的 导线和母线,选用低噪声风机;在设备安装时保证各类接口接触良好,减少火花及电晕放电噪声;在升压站周围植树种草进行绿化,通过绿化带衰减降低噪声。 | 《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 施工设置临时围挡;合理选择变压器、电气设备、导线,选择表面光滑、耐氧化的 导线和母线,选用低噪声风机;在设备安装时保证各类接口接触良好,减少火花及电晕放电噪声;在升压站周围植树种草进行绿化,通过绿化带衰减降低噪声。 |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升压站厂界昼夜间噪声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昼间:55dB(A),夜间:45dB(A));C-11风机衰减断面噪声值在距离风机基座300m外可达到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昼间:55dB(A),夜间:45dB(A)),小于项目风机与最近敏感点地章屯的距离420m,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敏感点那茶屯等环境昼夜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昼间:55dB(A),夜间:45dB(A))。 |
| 1 | 施工营地、生活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设置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表土和废弃土石方应及时清运至弃渣场、表土场堆存,严禁在施工区随意堆放,弃渣场和表土场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并落实相关防护措施。对风机维护过程中塔筒内产生的落地油应及时进行彻底清理收集,废含油抹布、废机油、废变压器油和废铅锌蓄电池应装入专用容器贮存,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制作危险废物标签并设置于相应位置,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委托处置前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管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营运期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施工营地、生活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设置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表土和废弃土石方应及时清运至弃渣场、表土场堆存,严禁在施工区随意堆放,弃渣场和表土场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并落实相关防护措施。对风机维护过程中塔筒内产生的落地油应及时进行彻底清理收集,废含油抹布、废机油、废变压器油和废铅锌蓄电池应装入专用容器贮存,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制作危险废物标签并设置于相应位置,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委托处置前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管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营运期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1 | 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按照施工边界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扩大施工范围;加强施工管理和宣传教育,禁止随意砍伐林木、采挖保护植物或捕杀保护动物;优化施工方案,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鸟类及哺乳类野生保护动物的影响;及时对风机站场、道路边坡、弃渣场和临时堆土场等恢复。绿化或复垦;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避免对鸟类视觉造成干扰,减少鸟类撞击风机事件发生。如在施工过程中碰到重要野生植物,优先考虑避让并挂牌保护,无法避让应征得林业主管部门同意后采取移栽措施并采取生态保护措施确保存活。 | 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按照施工边界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扩大施工范围;加强施工管理和宣传教育,禁止随意砍伐林木、采挖保护植物或捕杀保护动物;优化施工方案,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鸟类及哺乳类野生保护动物的影响;及时对风机站场、道路边坡、弃渣场和临时堆土场等恢复。绿化或复垦;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避免对鸟类视觉造成干扰,减少鸟类撞击风机事件发生。如在施工过程中碰到重要野生植物,优先考虑避让并挂牌保护,无法避让应征得林业主管部门同意后采取移栽措施并采取生态保护措施确保存活。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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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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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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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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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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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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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