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万锂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审批
广东-东莞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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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900MACR72UWXC刘海添
巫富雄**省**市大岭山镇
**省**市大岭山镇大岭山**路2号3栋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建设项目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C3841-C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
**省**市大岭山镇 大岭山**路2号3栋
经度:113.818480 纬度: 22.907820****环境局
2025-06-05
东环建〔2025〕1479号****1900MACR72UWXC001U
2026-03-265000
50****
MACR72UW-X****
MACR72UW-X******公司
MA566026-62026-04-09
2026-06-182026-07-17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618k07JO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实际总投资5000万元,占地面积15550.8m2,建筑面积25793m2,主要从事锂电池的加工生产,设计年加工生产锂电池410万只。项目实际总投资5000万元,占地面积15550.8m2,建筑面积25793m2,主要从事锂电池的加工生产,设计年加工生产锂电池410万只,验收时实际年生产锂电池410万只。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正极:NMP(N-甲基吡咯烷酮)、PVDF(聚偏二氟乙烯)、SP(导电炭黑)、KS-6(导电石墨)、锰酸锂-投料-搅拌制浆-涂布、烘干-辊压-分切、制片; 负极:CMC(羧甲基纤维素钠)、石墨、SBR(丁苯橡胶乳液)-投料-搅拌制浆-涂布、烘干-辊压-分切、制片; 正极、负极-卷绕、包膜-入壳、焊接-注液-封口-包蓝膜-化成-包装-出货正极:NMP(N-甲基吡咯烷酮)、PVDF(聚偏二氟乙烯)、SP(导电炭黑)、KS-6(导电石墨)、锰酸锂-投料-搅拌制浆-涂布、烘干-辊压-分切、制片; 负极:CMC(羧甲基纤维素钠)、石墨、SBR(丁苯橡胶乳液)-投料-搅拌制浆-涂布、烘干-辊压-分切、制片; 正极、负极-卷绕、包膜-入壳、焊接-注液-封口-包蓝膜-化成-包装-出货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不允许排放生产性废水。项目NMP回收系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须经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处理厂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得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须符合**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及其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涂布、烘干、注液工序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0484-2013)表6现有和**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投料、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现有和**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炭黑尘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厨房油烟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一)废水 1、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的较严值后排放至市政截污管网,引至******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 2、过滤水制备系统浓水 属于清净下水,可直接排放至市政雨水管网。 3、NMP回收系统冷却水 NMP回收系统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 (二)废气 1、涂布、烘干、注液工序 项目正极涂布、烘干过程中使用NMP(N-甲基吡咯烷酮)以及PVDF(聚偏二氟乙烯)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NMHC表征)。 项目注液工序过程中使用电解液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NMHC表征)。 涂布、烘干、注液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涂布、烘干工序废气先经NMP回收系统进行处理,经NMP回收系统处理后的废气与注液工序废气一起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现有和**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2、投料、焊接工序 投料颗粒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粉状原料有PVDF(聚偏二氟乙烯)、SP(导电炭黑)、KS-6(导电石墨)、锰酸锂、CMC(羧甲基纤维素钠)以及石墨,项目搅拌机等均为密闭设备,在生产过程中无粉尘逸出,仅在投料过程中产生少量颗粒物(含碳黑尘)。 焊接颗粒物:项目焊接采用连续或脉冲激光束加以实现,通过激光照射使得金属接触面内部产生熔融后,同时形成腔体小孔,熔融金属充填着小孔移开后留下的空隙并随之冷凝,焊缝于是形成。项目焊接过程不需任何助焊剂、气体、焊料,熔合过程时间极短,且熔接点极小,该过程会产生极少量金属烟尘(主要成分为颗粒物)。 投料、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现有和**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炭黑尘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食堂油烟废气 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厨房油烟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 (三)噪声 项目产噪设备主要为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为避免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项目采取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处理后,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限值。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交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分区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区,定期交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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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的较严值 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的较严值后排放至市政截污管网 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的较严值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设施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0484-2013)表6现有和**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涂布、烘干工序废气先经NMP回收系统进行处理,经NMP回收系统处理后的废气与注液工序废气一起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现有和**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2 除尘设施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现有和**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炭黑尘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投料、焊接工序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气筒高空排放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现有和**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炭黑尘有组织排放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 油烟净化器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 经静电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厨房油烟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防噪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按要求建设完成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符合国家环境 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 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交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分区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区,定期交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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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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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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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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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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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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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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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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