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公司纳米新材料加工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纳米新材料加工制造项目
项目性质:**
建设单位:****公司
环评单位:****研究院****公司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0日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选址于**省**市现代煤化工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二期B区B2栋,项目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规划年加工纳米材料分散液5000吨,锂电隔膜81吨、氧阻隔膜382吨。企业对现有厂房进行改造,通过均质、搅拌、调浓、过滤、涂布等工序,生产纳米纤维素分散液及覆膜产品,产品主要包括纳米纤维素分散液,纤维素纳米晶须分散液、锂电隔膜和氧阻隔膜等多类产品。
本项目****经济开发区(****现****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工艺、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该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政府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标准,并重点落实好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配料产生的颗粒物废气采取加强通风措施无组织排放;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干式过滤和二级活性炭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22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各类废气排放按《报告表》中各项标准和要求限值执行。
2、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依托厂区已建设完善雨污分流系统,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污水经配套的污水处****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处理厂处理。各类废水排放按《报告表》中各项标准和要求限值执行。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隔声罩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噪声排放按《报告表》中各项标准和要求限值执行。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收集、处理工作,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危废为离心固废、过滤残渣、除磁杂质、废化学品原料桶、废矿物油、废活性炭等,项目配套1间6m2的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合规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来料检验不合格废料、废包装材料、分切薄膜边角料等,收集后合规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结合环评文件相关内容,对危废暂存间、化学品库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联系方式:0554-****697
联系地址:**省**市平圩镇煤化工****经济开发区(****现****管理委员****环境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