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化网点转型“网点+”项目(网点软装宣传)-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对****平台化网点转型“网点+”项目(网点软装宣传)(项目编号:****)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标日期、地点:2026年07月17日,**市**区王筇路176号绿地创海大厦21楼会议室。
二、评标情况: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严格、规范的评审,并按照评标办法的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
三、评审结果:
****一中标候选人为:****;
1.各项含税单价合计(元):35,818.11元;
2.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项目实施期限:自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
5.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年;
6.服务质量: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行业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人的有关规定规范及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8.投标保证金:金额(元):4000.00元;
9.备注:****公司仅参与001标段。
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公司;
1.各项含税单价合计(元):37,215.20元;
2.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详见分项报价表;
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项目实施期限:自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
5.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年;
6.服务质量: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行业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人的有关规定规范及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8.投标保证金:金额(元):4000.00元;
9.备注:001网点软装宣传。
四、否决投标情况:****委员会评审,发现本项目1标段投标人天问(**)****公司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规定,通过中烟电子采购平台发出问询通知,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提交了《问询回复》。
****委员会审阅,该《问询回复》内容未按问询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一致研究决定通过中烟电子采购平台向该单位发出二次问询通知,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该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中烟电子采购平台回复,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五、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六、公示期限:本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
七、异议受理: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有异议可通过“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提出。公示期过后不再受理。公示期满无****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八、联系事项
招标人:****
联系地址:**省**世博路16****中心A座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871-****662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王筇路176号绿地创海大厦21楼
联系人:张俊林、杨俊春、张俊、张雪丽、张广闻、果磊、李庆梅、杨汝媛、肖红
电话:0871-****8050/****8030/****8282-639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