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0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承担项目主体,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标书代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标书代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6****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投标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1)承担项目主体,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标书代写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标书代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投标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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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地址:**县宜禄街061号
联系方式:029-****38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西咸新区沣西**沣西国际大厦1号楼16层1605室
联系方式:180****349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80****3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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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