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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区范围内户外广告设施20年经营权出让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 2026-07-20 | 挂牌结束日期2026-08-14 | |
| 1000 | ||
| ****公司 | ||
| 杨先生 0722-****899 | ||
| **** | ||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市规划区范围内户外广告设施20年经营权出让 |
| 转让底价 | 17805.81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6-07-20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8-14 |
| 资产概述 |
标的范围包括:1.T型广告牌(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共计16个;2.墙面、展板与**架总面积6.080.71平方米;3.灯杆广告共计9,702.00根灯杆**;4.公交站台广告共计81个。5.护栏广告共计1273.68平方米;详细情况可到****交易所****公司现场查看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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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所在地 | **省 - **市 - **市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出让的经营权为“裸位”经营权,即出让标的仅为广告位的空间使用权,不包含广告画面制作、安装、维护、招商、销售等运营服务。上述运营事务及相应成本、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现有已建成的广告设施中,部分处于超期服役状态,受让方取得经营权后需自行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结构安全鉴定,并依据鉴**论进行整改加固或拆除重建,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规划点位(灯杆广告、印**围墙、部分展板、桥梁护栏等)目前尚未建设广告设施,受让方需自行按照《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及**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的要求投资建设,****城管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4.已收回公交站台、已收回墙面展板广告位的现有广告设施,其所有权随广告位实物资产一并归属****。
5.受让方仅获得20年经营期内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经营期满后上述设施应完好、无偿移交回****。
6.受让方在经营期内**的广告设施,其所有权在经营期内归受让方,经营期满后无偿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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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7-20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信息披露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8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将1000万元交易保证金交至****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足额到账为准),通过“e 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保证金的确认及支付。 ⒉.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仅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协议方式交易;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 3.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出让标的进行充分调查、了解,在递交报名申请前应实地查看,充分了解具体资产所属位置情况、****政府对项目开发相关政策等情况,避免增加投资风险,并对本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 4.意向受让方须认可由委托方提供的《**市规划区范围内户外广告设施经营权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鄂源之信评报字[2026]第025号)并不持异议,可到****交易所****公司现场查阅。 5.本项目成交后,成交价款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进行支付,具体支付时间与方式以《经营权出让协议》约定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经营权出让协议》,并在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成交价款交纳到指定账户。 6.受让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经营手续,相关事宜请咨询****。 7.受让方应书面承诺:在**市设有或承诺在取得经营权后6个月内在**市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运营团队。 8.受让方应书面承诺:严格按照《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和《**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专项规划(2025-2035年)》的要求设置和维护广告设施。 9.受让方取得经营权后,还需持续投入资金用于:设施日常维护和保洁、每1至2年一次的安全检测、经营中期的钢结构大修(第12至15年左右)、经营后期的设施重置更新(第20年前)、公众责任保险和财产保险的年度续保费用。 10.受让方应书面承诺:按不低于30%的比例(面积/时长)发布公益广告,****城管局在特殊时期的公益广告征用安排。 11.本次标的出让过程中所涉及的产权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按照约定各自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3.意向受让方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广告经营、广告发布、户外媒体运营或相关业务。 4.意向受让方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实缴或认缴均可,但认缴部分需提供出资人承诺函)。 5.意向受让方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名时需提交“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6.意向受让方需提交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7.意向受让方需提交在近三年内无重**全生产责任事故记录,无因违法设****管理部门处以行政处罚的记录。 8.****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账户日均存款余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的证明,或银行出具的授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的证明文件。 9.意向受让方应书面承诺:一旦竞得经营权,能够按照挂牌公告的时间和方式支付首期成交价款,并有能力承担后续建设整改和运营维护所需资金。 10.报名人员须携带有效证件到****交易所****公司现场填写受让文件。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000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保证金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须将交易保证金交至****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足额到账为准),并通过“e 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保证金的确认及支付。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⒈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仅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协议方式交易,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经营权出让协议》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竞价方式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后,确认的受让方签订《经营权出让协议》,其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未竞得的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e 产权”【我的账户】,可通过【个人中心】-【资金转出】提现。
⒉经资格审核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e 产权”【我的账户】,可通过【个人中心】-【资金转出】提现。
⒊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已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公告期结束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网络竞价期间,未登录竞价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③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拒绝签订《经营权出让协议》,或未按受让文件履行相关义务的。
****交易所****公司先从保证金中扣除约定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剩余部分作为对出让方的经济赔偿,经出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⒋除出让方与受让方另有书面约定外,《经营权出让协议》生效后,保证金扣除交易费用后的剩余部分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保证金的担保效力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经营权出让协议》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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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信息 | |
| 转让方名称 | **** |
| 估值机构 | **源****公司 |
| 核准或备案 | 核准 |
|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 ****政府 |
| 评估基准日 | 2026-04-20 |
| 评估值(万元) | 17805.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