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通识课系统项目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在线通识课系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7月14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磋商公告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程序 “1.技术评分:《技术评分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由原“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技术部分 |
重要技术条款响应情况(12.0分) |
根据磋商文件“(二)技术要求”中带“▲”号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 1.带“▲”号技术参数(共计10项)完全满足的,得12分; 2.带“▲”号技术参数,每一条负偏离的,扣1.2分; 注:本项最高得12分。采购需求有特别说明要提供证明材料的,按采购需求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需求没有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供《重要技术参数响应表》响应作为评审依据,不按要求提供评审依据不得分 |
”,更正为: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技术部分 |
重要技术条款响应情况(12.0分) |
根据磋商文件“(二)技术要求”中带“▲”号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 1.带“▲”号技术参数(共计12项)完全满足的,得12分; 2.带“▲”号技术参数,每一条负偏离的,扣1分; 注:本项最高得12分。采购需求有特别说明要提供证明材料的,按采购需求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需求没有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供《重要技术参数响应表》响应作为评审依据,不按要求提供评审依据不得分 |
更正日期:2026年7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磋商(变更)公告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澄清。原磋商(变更)公告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本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请投标人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n/),下载更新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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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