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因业务需要,拟采购《**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承接该项工作的单位和企业对本次询价采购进行响应,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询价内容
(一)项目名称
**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二)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总价48万元。项目报价不能超过预算价,应包括本次采购服务的价款、外业调查、方案编制、购买资料、差旅调研、各阶段成果印刷、项目整体工作所需的劳务费、前期调研、工作开展所需的设备、材料、交通费、技术服务费、税费、管理费、专家咨询费、技术评审会务费等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和合同包含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
(三)项目内容
依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通过资料搜集整理、现场勘查等方式,结合各水源地实际情况,对我市未获得上级资金开展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的约200个(以调研实际数据为准,调研结果多或少于200个,项目合同总价均按照询价评选公示结果执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其中县级11个、乡镇级89个、农村供水人口1000人以上100个。)提出具有针对性、建设性的规范化建设内容与投资估算,汇总形成《**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编制《**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获得相关批复文件。
二、参与询价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格****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具备项目相关的资质,承担过类似项目编制工作。
(三)拥有专业的方案编制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环境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报价。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报价。
三、参与询价企业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参与询价企业与询价项目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
(二)对本项目提供项目报价,报价格式自拟;
(三)编制工作方案及拟投入团队成员名单;
(四)参与询价企业简介及承接同类项目业绩资料;
(五)参与询价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此次采购采取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排序,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成交原则为排序顺位第一的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顺位选择第二排名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接到本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将材料密封后邮寄至****,地址:**壮族自治区**市龙景街道龙翔路。同时将电子版材料(盖公章的PDF文件1份和可修改Word文件1份)发送至邮箱:****@126.com。
联系人:韦燕琳
联系电话:0776-****520,187****9903。
附件:综合评分办法
****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