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道集团数字化基础设施项目”未实施工程优化设计工作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
****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采购“蜀道集团数字化基础设施项目”未实施工程优化设计工作,现就此事项向潜在供应商、单位广泛征求意见。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蜀道集团数字化基础设施项目”未实施工程优化设计工作采购项目直接采购谈判
拟采购服务的说明:“蜀道集团数字化基础设施项目”未实施工程优化设计工作采购
预算金额:52635元
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公开招标范畴。鉴于本项目依托原有深化设计成果开展,需原设计单位充分衔接原有建设标准,保障项目设计的统一性、连贯性;而且,****公司重要内部规划信息,需杜绝商业秘密泄露风险。因此,计划以直接采购方式开展本次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3层2号
三、公示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3日
四、异议反馈渠道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提交、匿名提交或未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87****9014
电子邮箱:****@qq.com
通讯地址:**市**区交子大道499号中海国际H栋5楼529办公室
异议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7月20日
五、其他事项
公示期满后,如未收到有效异议或异议已妥善处理,采购人将按程序与拟定供应商进行谈判并签订合同。
六、论证意见
经我公司内部决策,认为上述申请理由成立,****国资委《关于规范省属监管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国资委〔2025〕51****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蜀道司发〔2026〕7 号)****集团《采购管理制度》(蜀道智慧发〔2026〕45号)中关于直接采购的相关规定,论证过程合规,一致同意采用直接采购方式。
采购人:****
2026年7月20日
| 项目名称 | “蜀道集团数字化基础设施项目”未实施工程优化设计工作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直接采购 | 招采类型 | 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