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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
2026年7月20日—2026年7月24日
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环保设备更新升级改造项目 | **省**市**县青霞街道**五路9号 | **** | **绿度****公司 | ****位于**省**市**县青霞街道**五路9号,投资550万元,于现有厂房建设1套环保治理设施,工艺采取“过滤+沸石转轮吸附浓缩+氮气脱附+低温冷凝回收+溶剂回收”,对车间内所有涉及VOCs的废气进行统一治理,同时回收废气中的有机混合溶剂,回收的有机混合溶剂用于印刷生产中,减少企业采购的溶剂量。该套装置中吸附解析需使用热源,为了解决吸附后解析的热源问题,企业配套**1台1.25t/h的天然气导热油锅炉为VOCs吸附后的脱附提供热源。 | 项目于2026年7月13日—2026年7月17日在**县公众信息网受理公示,无反馈意见。 | / |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县晋原镇潘家街四段9****环境局
联系电话:028-****4527
联系传真:028-****2272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