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项目公示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6-07-20 |
| 文 号 | 时 效 |
拟对“****发展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规划名称:****发展规划(202-2035年)
规划范围:为幸福中沟、如泰**、襟江路、跃进河围合区域,**幸福中沟,南至如泰**、西至襟江路,北至跃进河,面积756.68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435.5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外面积321.18公顷。
规划期限:2024年-2035年。
产业定位:形成以军民融合为特色,以先进装备制造业、健康医疗产业、新材料产业、现代文化产业为主导、现代产业服务高效全面的“4+1”产业体系。
用地布局:至2035年,各类建设用地达到543.32公顷,主要包括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共设施用地、仓储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等类别建设用地,以及耕地、林地、园地、草地、陆地水域、****基地。
环保基础设施:园区现状纳管企业污****处理厂集中处理,****园区****处理厂,规划处理规模为10万立方米/天,分为三期建设,一期工程规模3万m3/d(其中工业废水规模不超过0.45万m3/d(15%)),二期工程建成后总规模6万m3/d(其中工业废水规模不超过0.9万m3/d(15%)),远景三期工程建成后总规模10万m3/d,****处理厂建成投产后,园区工业污水及生活****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规划区实施集中供热,热源来****电厂。规划区内不设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点,规划区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采用综合利用和委外处理的方式进行处理;危险废物规划委托区外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原则上委托**省内有资质单位就近处置。
公示情况:7月6日至7月17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优化调整能源结构。规划区将积极开发和探索利用清洁可再生能源,提高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利用比例,鼓励进区企业使用电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实行集中供热,优化园区能源结构,源头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鼓励有“余热利用”的项目进区,限制高能耗的项目进区。
(2)严格控制准入条件。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重点行业准入条件,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按照国家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强化工业废气治理。强化企业废气监管;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大废气治理力度;严格VOCs环境监管,对涉VOCs的建设项目进行严格把关。
(4)加强机动车尾气控制。严格新车准入制度,对机动车登记执行国Ⅴ排放标准;加大老旧车等高污染车辆淘汰力度,扩大高污染车辆限行范围,明确限行车辆和限行措施;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深入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
(5)加强建筑期施工、交通扬尘控制。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控制道路交通扬尘污染。
2.地表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加强项目管理,实行源头控制。优先引进废水零排放和排水量少的项目,其次引进污染较轻,且易处理的排水项目,严格控制排水量大、污染严重的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确保水污染物处理达到要求,并实行排污许可制和总量控制。规划区后续开发过程中禁止**、扩建排放含重金属废水的项目;区内现有企业后续不得新增重金属排放。
(2****园区废水收集管理。规划区经加强监管,确保区****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将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至100%。
(3)提高规划区中水回用水平。鼓励企业内部中水回用、污水综合利用,使工艺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禁止引进高耗水的生产工艺;加快推进城市深度处理尾水的**化利用。
(4)加强企业监管,规范污水排放。****处理厂的各企业的工业废水水质,建立和健全工业废水的接管标准;重点工业废水排放企业在排口安装在线监测系统,杜绝企业为减少成本混入淡水降低污染物浓度;提高特征污染物的在线连续监测的监测能力。
(5)水环境综合整治。开展综合整治,****园区及周边的河流、沟渠进行全面清淤,并实施生态修复;加强水系沟通,提升水体自净能力,构建健康水循环体系。
3.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建筑施工噪声控制。建筑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推广使用低噪型施工技术和设备,减轻建筑施工造成的噪声污染;禁止夜间在居民、文教区进行建筑施工作业。
(2)工业噪声污染控制。对**、改建和扩建的项目,需按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执行;建设项目在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时,对项目可能产生的噪声污染,要提出防治措施;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前,噪声****环境保护部门检验合格。
(3)交通噪声防治。加强道路的规划设计,在交通干道两侧应预留一定距离的缓冲带;控制车辆噪声源强,降低车辆的行驶噪声;加强交通管理措施,保持区域道路畅通。
(4)商业经营噪声管理要求。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完善固体废物收集系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视其性质进行分类收集,以便综合利用,危险废物要尽可能减少其体积,密封保存。
加强工业固废的管理与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采用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理。入区企业应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准对所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确定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管理部门对所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申报登记,并落实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对危险废物实施全过程管理。
加强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监管。建立区内企业危险废物利用与转移台账制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利用与转移情况,并依据《工业危险废物生产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中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强化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转运站压缩后全部运往**市****公司焚烧处理;严禁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统一运送至建筑垃圾消纳场规范处置。
5.地下水与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从源头上控制对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入区企业要求采取分区防控措施,同时园区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防范企业拆除活动污染土壤,持续推进污染土壤修复治理。
6.生态保护措施
严格落实生态红线保护制度,加强生态空间管控;加强防护绿地建设;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7.碳排放管控对策和措施
建立低碳工业体系,推动低碳建筑发展,倡导低碳生活方式。
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规划环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31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0151
地址:**市**东路,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225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