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或邮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 2026年7月23日09:30(**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办公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项目属性:货物类
(五)采购主要内容:****办公设备采购
(六)采购数量:1项
(七)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壹万贰仟玖佰元整(¥112900.00)
(八)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壹万贰仟玖佰元整(¥112900.0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特殊资格要求:/
三、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一)获取时间:2026年7月20 日08:30:00至2026年7月22日16:3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
(三)获取方式:供应商可自主选择现场领取或通过电子邮箱递交资料获取采购文件,电子邮箱:****@163.com。现场领取需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电子邮箱获取需按要求提交资料至指定邮箱,具体要求如下:
1. 现场领取采购文件所需材料(资料不齐、未按要求加盖鲜章的,不予受理):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如国家相关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场领取: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含对应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同时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合法有效电子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领取: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同时出示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合法有效电子身份证件。
注:上述所有复印件或扫描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提供原件,不得提供复印件。
2. 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所需材料及要求:
供应商将全套加盖单位鲜章的资料清晰扫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163.com,经核验无误后获取采购文件,资料不齐、未加盖鲜章、模糊不清均不予受理,具体需提交以下资料: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相关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扫描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邮件获取采购文件:上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含对应人员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授权委托代理人邮件获取采购文件:上传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注:现场申领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提交加盖单位鲜章的纸质原件资料,无鲜章、复印件、打印件均不予受理;
邮件申领采购文件规范要求:
(1)供应商须将全套申请资料加盖本单位鲜章后,制作成像质清晰、印章完整可辨识的彩色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采购邮箱;
(2)仅黑白扫描件、印章残缺模糊、文件裁切缺失、多页资料漏传、扫描件字迹无法辨认的材料,均视为无效资料;
(3)邮件主题须规范填写:XX项目-XX公司-联系方式-采购文件申领,未按规范命名邮件导致漏收、漏审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审核规则:提交资料存在资料不全、未加盖供应商鲜章、扫描件影像模糊无法识别任一情形的,一律不予受理不合格。
(四)获取采购文件费用:叁佰元整,备注:无论供应商后续是否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是否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是否终止、流标或废标等情形,均不办理获取采购文件费用退费手续。四、响应文件提交加急标书代写
(一)截止时间:2026年7月23日09:30(**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二)提交地点:****
五、开启
(一)开启时间:2026年 7月23日09:30加急标书代写
(二)开启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二)PPP项目:否
(三)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交货期限期: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采购文件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或密封不合格的,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拒收。加急标书代写
(八)本项目面向**市场开放,凡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可平等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九)本项目未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相关规定,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要求完整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可享受对应比例响应报价价格扣除优惠,价格扣除规则及适用比例详见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评审办法章节。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2.联系人:彭老师
3.地 址:**省**市**区人民东路(荷城片区,荷谐园**旁,钟环路 101 号)4.联系方式:0858-****563
(二)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2.地 址:**省**市**区凉都大道凉都里C7-2-10
3.联系人:罗青
4.联系方式:156****5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