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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7-20
| 项目名称 | ****公司制钢分厂**100吨LF炉项目 |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区**工业区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526.4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张昭 |
| 联系人 | 任楠 | 联系电话 | 135****5908 |
| 项目投资(万元) | 4331 | 环保投资(万元) | 11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7-08-15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内容:(替换老旧冶金装备) 1****公司制钢分厂北精炼炉北侧区域** 100 吨 LF 炉本体设备 1 套,配备 1 套 LF 精炼炉 SVG 无功补偿装置、流体介质系统、传动、自动化、仪表等系统,以及其他配套辅助设备。 2)配套建设 LF 精炼炉上料系统(上料系统在原有制钢分厂北精炼炉上料系统上扩容改造)。 3)配套建设 LF 精炼炉除尘管网(二次除尘罩 LF 炉本体设备配套),配套建设 LF 精炼炉冷却水系统及供水系统。 4)配套建设 LF 精炼炉燃气、热力管网,以及生产过程中必需的高低压供配电及照明、电信、通风、消防、安全设施等。 5)配套土建工程,包括** LF 精炼炉及上料系统各平台结构、支架、** LF 炉配电室及控制室、循环水泵房等建、构筑物。 6)拟** LF 炉区域内的相关设施的拆除和还建,如:烘烤器迁移、钢包热修位迁移等。 建设规模:** 100 吨 LF 炉,建成后处理周期 38min 内,按 330天作业时间考虑,单台精炼炉年处理钢水能力约 115 万吨。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 号〕的相关要求,** LF 炉的产尘部位配套设置了除尘设施,有效的减少了粉尘外溢。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废水主要为冷媒循环系统的排污水,不外排。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除尘系统收集的除尘灰为 C、CaO、CaF2、铁粉、氧化铁粉等粉尘,除尘灰按现有 KR 除尘系统运灰方式运走至指定地方。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设计选型采用优质低噪设备。另外对这些设备分别采取消声、隔声﹑隔振﹑阻尼等降噪措施,使噪声污染得到控制。经降噪措施实施、距离衰减后,能达到《****工厂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产生噪声较大的除尘风机设置进出口软连接进行了减震处理。对于其它设备运行中产生噪音可能超过国家现行标准的设备,均采取其它有效措施降低运行噪音,保证在离电动机外壳 1.5m、离运行平台 1.2m 高处的最大噪声水平不超过 85dB(A)。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1 —2010)的规定。在支架的设计中考虑到了避免由于支架的振动导致烟道、管道、设备产生其他噪声的因素。本项目噪声产生设备位于绿化带附近,绿植美化环境又可降低厂区内风速,减少扬尘,同时可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 ||
| 承诺:**** 张昭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昭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