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2026年度浙交e购打印机平台集采公开招标项目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2026年度浙交e购打印机平台集采公开招标项目第1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2026年度浙交e购打印机平台集采公开招标项目(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鉴此,发布本项目第1号补遗书(共2页),该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本补遗书将以电子文件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供投标人下载。

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如下:

1.本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需要提供合同业绩采购主体(即合同买方)承诺书,现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1。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承诺书格式,提供承诺书。

2.根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的2.2.2的规定,现将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顺延至2026年07月24日09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招标人:****

2026年7月20日

附件1

合同业绩采购主体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就本次提供的所有业绩合同,郑重承诺如下:

一、每份业绩合同的采购主体(即合同买方)均属于以下三类主体之一:(1)该合同所涉材料的最终用户(即材料的实际使用人);(2)接受最终用户书面委托、代为签订合同的第三方。(3)最终用户或其上级机构指定的集中采购****公司、集采平台等)。

上述情形下,即使该第三方或集采单位本身为“代理商”,只要其签约资格来源于最终用户的直接委托或明确授权,均视为有效业绩。

二、我司提供的业绩合同不得为:(1)无最终用户背景的合同,包括:包括制造商之间、制造商与代理商、代理商相互间的调货、转售、空单走账等;(2)未实际履行的合同。

三、若我方提供的任意一份业绩合同不符合上述第一条所列情形,或属于第二条所列禁止类型,一经发现,贵司可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处理;我方除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外,贵司亦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我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本承诺函自我司盖章之日起生效,不可撤销。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20
答疑公告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2026年度浙交e购打印机平台集采公开招标项目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当前信息
标书代写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