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商业业态及相关约定:
(1)承租人经营活动不得产生有扰市民休息的噪音,刺激性气味或其他影响居民生活秩序和办公秩序的行为,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和具有放射性的物品。
(2)委托人仅****商铺租赁,不承****商铺既有条件外的任何问题,超出基础物业条件外的任何改造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承租人经营业态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4)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具有优先承租权,若原承租人取得该标的租赁权,无装修期,计租时间接上期届满日。若非原承租人取得租赁权,存在交场滞后风险,交场时间不确定,委托人不承担延期交场的违约责任。
(5)承租人取得承租权后,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日内到委托人处签订租赁合同,如取得承租权后不按时到委托人处签订合同,我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6)如本标的出售给其他第三方,则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变更出租主体为买受人,若本标的出售后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条件的,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
3.租赁年限:3年。
租赁期满合同自然解除,合同期满后出租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市场状况综合评定后重新招租。
4.装修期:按照城市****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5.支付周期:先付后用,租金半年一付。
6.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不低于一个月租金,以实际成交价为准;水电气保证金100㎡以下收取1000元;1000㎡以上视情况定,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收取第一期租金时同步收取。
7.交场条件:交场以现状为准,水电按照原电力设计规范铺装到位,以双方确认的的交场日为起租日(未完善场地交接手续,一律不得进场装修,若擅自进场装修,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8.消防:委托人提供一消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二消设计、施工、验收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特别提示:按现状拍租,拍租标的物有可能会发生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渗漏、管道爆裂或消防等问题,须买受人(承租人)自行维修维护及解决,委托人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且买受人(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交拍租成交价款、拍租佣金、租赁保证金、水电保证金等。
小区外观总览图片
仅供参考,现状为准
本次拍卖标的无优先竞租权人。
133****8957 张女士
180****0980 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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