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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我厅生态环境督察执法、环境监测采样、基层调研督导等常态化公务工作高效开展,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管理,补齐服务保障短板、提升后勤支撑能力,结合当前实际运行情况,我厅拟对社会车辆租赁、定点汽车维修两类公务服务供应商库进行增补更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新增社会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
近年来,我厅跨区域作业、基层督导、专项督查等公务任务逐年增多,现有5家社会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运力饱和、难以覆盖全时段、高强度的公务出行保障需求,存在运力不足、调度紧张等问题。为有效破解公务用车保障瓶颈,充实租赁服务**,通过公开征集、资质审核、实地核验等程序,在2024年征集的企业基础上,拟新增2家合规优质的企业纳入我厅社会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库。
拟新增入围企业名单:
1、******公司
2、****公司
二、拟增补定点汽车维修服务供应商
我厅机关原有3家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单位,因其中1家企业已停业倒闭,不再具备服务履约能力,导致现有定点维修**不足,****机关公务车辆日常维保、应急抢修、安全检修等常态化保障需求,存在公务车辆运维保障空档。为及时补齐维修服务缺口,保障公务车辆车况良好、正常运转,通过公开征集,拟选1家符合资质、服务规范、响应高效的维修企业,拟增补纳入我厅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供应商库。
拟增补入围企业名单:
1、****修理厂
三、公示说明
1、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7月20日—2026年7月24日)
2、 如对本次入围结果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名)向****反映,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地址:**市金珠中路26****生态环境厅院内)309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1-****076 139****9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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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0日